索引号 | 01443757x/2025-00001 | 主题分类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25-05-10 |
文号 | 时效 |
关于转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开发区,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现将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25〕1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一、申报时间
根据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要求,我市接收企业提交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31日、6月30日、7月31日、8月20日。
二、相关要求
(一)各属地板块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与服务工作,积极配合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开展高企申报培训工作,充分发动辖区内申报企业参与。加强高企认定相关政策解读,指导企业把握申报条件、完善申报材料、提高申报质量。要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等政策宣传、解读,做好相关信息咨询,积极推进和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二)各属地板块要明确专人负责,会同靖江市科技局合理安排好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逐项检查企业运营、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机构及研发项目等方面情况,填写《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现场核查表》(见附件1),并作出是否推荐的结论。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
(三)各属地板块须指导服务各有关企业严格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有关标准及要求编制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杜绝错报、漏报材料的情况,切实有效服务各申报企业合理安排填报时间,防止因申报过于集中造成网络拥堵。
(四)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把好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关口。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和监督管理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23〕17号)文件要求,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坚决杜绝“有偿服务”行为的发生,各属地板块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为申报企业编写申报材料,不得直接受理非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
靖江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联系人:薛婷婷、丁煜
电话:0523-89180322,0523-89180321
靖江市财政局预算科(税政法规科)联系人:祝宇清
电 话:0523-89180696
靖江市税务局税政二股联系人:黄晨
电 话:0523-84809601
靖江市科学技术局
靖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