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1 08:48 浏览次数:

根据靖江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各招聘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确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同分带进)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工作主体、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工作由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时间:2026年8月3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

地点:靖江市行政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原一楼报告厅3,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从靖江市人民政府东门进入)

三、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根据《靖江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要求,由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其他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下载);非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考A01-A02岗位须提供:岗位要求的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A03-A08、A21-A25岗位须提供:①专业方向证明材料(毕业院校、学院(系)或住培基地出具的能体现本人专业方向的证明,或印有专业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②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③住培合格证(2026年毕业生和2026年住培结束的“两个同等对待对象”,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或住培基地出具的住培证明,到考察程序须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住培考核合格证明,取得住培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住培合格证);报考A09-A16、A20、A28岗位须提供:①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②住培合格证(2026年毕业生和2026年住培结束的“两个同等对待对象”,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或住培基地出具的住培证明,到考察程序须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住培考核合格证明,取得住培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住培合格证)。

3.以第二学位证书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校验的第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6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2)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提供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3)“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4)退役后1年内的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须提供应征入伍服役及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和材料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须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审(附件2:委托书),受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具体面试时间及地址详见面试通知书。

4.考生需及时关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jiang.gov.cn)发布的信息,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的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523-89180521、89180522(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1.靖江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

2.委托书.docx


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

信息来源: 靖江市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