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靖江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3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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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保证水利工程完好和运行安全,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功能和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泰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水利局对《靖江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靖政规〔2011〕1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靖江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意见。
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也请一并向我单位提出。
征求意见时限为30日。在此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有关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527841408@qq.com邮箱;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靖江市水利局政策法规与水资源股(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请如实告知真实名称、姓名及联系方式。
附件:关于对《靖江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靖江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靖江市水利局
2026年10月23日
信息来源: 靖江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