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靖江市审计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5月16日对市审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9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组织领导、从严从实推进落实,以最强担当、最硬举措、最高标准,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将“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的要求贯穿整改全过程。同时定期关注整改进度,有效传导压力,带动全局上下真改实改。
截至2026年2月28日,巡察反馈的13方面4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制定的9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79条。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对上级精神传达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中心组学习,11-12月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依法治国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关于深入实施“强研究、提质效”三年行动的意见》,研究部署2026年落实计划。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全体审计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关于深入实施“强研究、提质效”三年行动的意见》等法规、文件,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的把控。
2.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梳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关资料,查漏补缺,确保规定动作落实到位。二是在11月主题党日开展“学典型做示范、学习身边榜样”活动,营造学习榜样、争当先进,主动作为的干事创业氛围,推动审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各业务科室围绕审计领域违纪典型案例开展剖析,并在12月主题党日活动中交流发言。
3.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第一议题”,真正做到学思践悟、学用相长。2025年10至2026年2月均按照规定开展“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二是严格会前把关,局党组书记对会议议题、学习内容认真审定,确保“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到位。2025年10至2026年2月共召开党组会共7次,均由党组书记审核把关。
4.关于“审计工作超前谋划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2026年审计项目计划前期调研,通过书面发函、座谈交流等方式,提前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征询审计项目建议,初步形成2026年审计项目计划上报泰州市审计局审核。二是严格落实《江苏省审计厅关于规范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审计监督的意见》有关要求,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木金农贸市场新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列入2026年项目计划,聚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5.关于“审计项目报告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审计组对供销总社预算执行审计中未在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认真开展复盘审查,按现有程序办理。二是组织专题培训,将审计质量控制纳入培训内容,着重学习落实审计项目“三级复核”制度。
6.关于“开展研究型审计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积极对已完成审计项目研究提炼审计成果,组织各科室根据审计项目撰写调研报告,2025年共报送4篇调研报告。
7. 关于“审计工作成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固投科对市一中、外国语学校北校区学生宿舍楼改造工程审计进行“回头看”,客观反映并总结项目实施情况。二是组织法规科对今年实施的审计项目开展业务质量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及时纠正。
8.关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未做深做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梳理2020年至2024年审计查出未完成整改问题,深入分析整改不到位的主客观因素,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快整改进度。二是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对审计结果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运用指导,要求各业务科室强化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升审计结果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运用更加规范。
9.推动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一是在每轮巡察启动前,向市委巡察办提供各类相关审计报告及发现问题,为明确巡察重点、分析政治生态提供重要参考。2025年10月以来共计向市委巡察办报送两次资料共计5份审计报告(汇报)。二是全力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选派2名审计干部参与十三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工作,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与巡察监督形成合力。三是积极配合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参与市结算价超合同价项目审计工作专班,对省委巡视整改未完成事项进行协同攻坚,推动整改。四是组织全局职工开展审计移送相关制度专题学习,学习《泰州市审计局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中移送相关要求,围绕线索移送核心要件、标准流程、协同机制及质量把控要点深入解读。
10.关于“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书记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谋划思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2月17日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1.关于“对局党组的政治监督不力”问题的整改。
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化列席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党组会等重要会议,督促市审计局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推动整改,确保政治监督取得实效,不断提升审计局党组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25年10至2026年2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党组会共计7次。
12.关于“对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监督不力”问题的整改。
压实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派员参加审计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聚焦监督专责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2月13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市审计局警示教育会,对廉洁过年提出相关要求。
13.关于“开展廉政约谈较少”问题的整改。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对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进行“一对一”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和纪律观念,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自巡察开展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已与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均进行了廉政谈话。
14.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对原有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研究讨论,认真修订完善,同时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财务管理、采购管理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工作规范,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截至目前已形成10项制度草案。
15.关于“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进一步梳理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并加以完善,将事前约束、事中审核、事后检查工作机制贯穿于财务管理中。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组织财务人员系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汇编、个税政策、内控要求等,以加强规范化建设。
16.关于“规避财政年度收支计划监督”问题的整改。
再次梳理应收未收账款,与市财政局相关科室充分沟通对接,将应缴挂账款400余万上交国库。
17.关于“执行采购流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梳理排查近年来采购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其他不规范情况,总结经验,规范以后采购工作。二是坚持科学规范采购,重新修订靖江市审计局采购内控制度,严格遵守内控采购要求,强化对限额以下自行采购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
18.关于“采购资料未归档留存”问题的整改。
加强采购资料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标准做好采购档案资料的归档、整理,提升采购资料管理效率与规范性。
19.关于“领导班子对思想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11月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党组会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党组会议筹备、记录、资料收集等,确保落实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的要求。二是草拟中共靖江市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书记坚决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责任,年初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研讨等,班子成员根据学习安排和自身实际制定个人年度学习计划。三是持续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三会一课”等载体,以微党课、读书分享会等形式,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深入、持续学习党的创新理论,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坚定政治立场,筑牢思想根基。
20.关于“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相关会议制度,明确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审计业务办公会等职责边界,杜绝职能混淆。二是明确党组会内容,聚焦重大决策、党的建设、干部管理、意识形态等核心议题。三是严格按照局党组会议“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自查自纠,杜绝非党组成员领导班子参与党组会表决。四是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讨论的事项逐一形成决议,并督促执行。
21.关于“班子进取精神和全局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领导班子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存在的进取精神不足问题,明确改进方向和措施。二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树立“一盘棋”思想,跳出固有思维束缚,胸怀大局,坚决维护上级权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2.关于“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组织民主生活会。12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动真“刀”、舞真“枪”,不回避矛盾、不掩饰问题。二是安排专人做好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并将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整理后立卷归档。
23.关于“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要点和重要议事日程,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二是11月28日报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报告,全面推进依法审计实践与审计法治建设紧密结合,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4.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5年10月至2026年2月共计召开5次主题党日活动,5次支委会,2次党员大会,1次专题党课。二是指定专人加强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留痕管理,如实记录、全程跟进。三是明确党小组长,党小组按照“三会一课”等制度,建立起相应的会议记录,认真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5.关于“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
建立健全“审计组+临时党小组”机制,在条件满足的审计项目一线同步成立临时党小组,细化职责,将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研讨深度融合,确保组织生活延伸到审计现场“最后一公里”。
26.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聚焦审计队伍建设缺口,深入梳理空编情况,明确招录数量与岗位需求。经梳理截至2025年12月底有3个行政空编,与编办、组织部充分沟通,上报2个用编计划。二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制定市审计局干部队伍规划,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在干部调整中考虑年轻干部的配备,优化中层干部年龄结构。
27.关于“干部工作积极性调动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深度融入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奖励、各类先进评选、向上推荐等工作中,对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评先评优名额分配上予以倾斜,并优先推荐、优先奖励。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分配、职级等级晋升等挂钩,让争先创优成为广大干部的自觉行动。二是加大轮岗交流力度,根据组织部统一部署,制定干部交流轮岗方案,认真梳理必须交流、有计划交流对象,按步骤实施干部轮岗工作。
28.关于“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新梳理干部档案。对于“三龄两历”认定存疑的干部,联系其提供佐证材料,重新规范认定“三龄两历”;对于专审表填写不规范的干部,重新梳理档案,更新专审表。二是对于档案中缺失材料的联系相关人员进行补充,规范整理。三是坚持年度动态更新人事档案目录,推动档案管理规范有序、有据可查。
29.关于“专题民主生活会未召开”问题的整改。
2025年12月3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代表党组班子作对照检查,党组班子成员逐一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围绕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0.关于“整改情况未及时公开”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始终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当前一段时期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紧抓实、抓细抓好,每月研究1次巡察整改情况,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二是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开展整改情况党内通报和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的监督,扎实巡察整改成效。
31.关于“整改工作交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规范交接机制,研究制定《巡察整改交接清单》,将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已落实整改措施、阶段性成效、未成事项明细、后续推进建议及佐证材料等内容列入清单,确保整改脉络清晰可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调整2名领导干部,领导分工略有调整,依据分工调整做好巡察整改交接。
32.关于“常态化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12月19日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巡察整改见真章、求实效。二是落实审计质量常态化评价机制,制定审计质量检查计划,对今年开展审计项目进行认真检查。
33.关于部分问题边改边犯问题。
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一把手”严格执行末位表态,相关情况逐一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推进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10-11月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开展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专题学习,加强审计机关对审计工作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的把握,强化审计干部深刻理解掌握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的重大意义。二是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有关机构改革领导职数事项,12月市委对照编委批复及上级配备情况调整审计局领导班子。三是局党组明确办公室主任负责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工作,协调1名同志兼职从事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市委审计办作用发挥。
2.关于“‘经济体检’覆盖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
强化项目统筹。全面梳理近年来一级预算单位审计情况,经梳理,2023-2025年已开展12家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在谋划2026年审计项目时将优先安排近年来未审计的重点单位,以重点监督带动全面监督,注重审计全覆盖形式与内容、数量与质量的有机统一。
3.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压实主要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一岗双责”,认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3+1”清单,形成《2025年度责任清单落实、负面清单整改情况报告》
4.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认真学习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准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纪律建设的通知》(靖委办〔2024〕13号)文件精神,深刻认识运用“第一种形态”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方面的重要性,在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12月2日运用“第一种形态”与一名审计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采购审计服务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的管理,研究制定聘用外部机构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二是加强采购的内控管理,结合最新要求与单位实际情况,重新修订靖江市审计局采购内控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流程,促进采购工作提质增效。
6.关于“采购审计服务招投标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一是科学评判,在考量投标机构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上,结合参审人员的专业职称等级与数量、近三年同类审计项目的工作业绩规模与质量,择优选取合适的第三方审计服务机构。二是严格履行采购程序,根据档案扫描服务的特殊性以及市档案馆中标单位等多种情况,综合考虑选取中标单位,仔细审核报价、关联单位等情况,确保高效完成扫描任务。三是请派驻纪检组全流程、嵌入式跟踪监督,制定风险防控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杜绝暗箱操作、明招暗定、拆开项目等违规行为发生,压实工作责任。
7.关于“日常监督缺位”问题的整改。
建立健全整改督查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局办公室强化协作配合,动态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对巡察反馈问题相关责任人提请局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8.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12月17日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强化政治属性作为推动审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三是明确专人负责党员组织活动情况综合记载簿记录,规范完整记录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将巡察整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通过专题研讨、案例剖析等形式,推动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切实增强“时时对标、事事看齐”的行动自觉。
一是扛牢政治责任,注重实效提升。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决克服“过关”心态,持续传导压力,确保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压实整改责任。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严格对照时间节点,实行台账管理、跟踪督办、定期调度,确保限期保质完成;对需长期坚持的,纳入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
三是强化落实落地,推动标本兼治。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自觉把抓好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与审计事业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效,真正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类漏洞、完善一批制度,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审计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23-89181630;通讯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行政中心1652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