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前公示】《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单元01街区详细规划》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单元01街区详细规划》已通过专家论证并根据专家、部门意见修改完善。为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现将《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单元01街区详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及图件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7月4日。
规划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下述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jjkfqghk@163.com
2、邮寄地址:靖江开发区港城大厦新港大道99号,规划科收,邮政编码为214500。(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单元01街区详细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
东至永安路,南至新港大道,西至斜新路,北至阜前路,总面积131.48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总面积112.96公顷。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正);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5)《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苏发〔2019〕30号)
(6)《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
(7)《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8)《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
(9)《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详细规划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267号);
(10)《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11)《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
(12) 《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TD/T 1065-2021)
(13)《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5 年版)》
(14)《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22年版)
(15)《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16)《靖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7)《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部详细规划》(在编)
(1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已批准的相关规划。
3、规划目标及功能定位
依托开发区产业人口与高校人群消费需求,集商业服务、人才公寓、品质居住、生活配套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片区。
4、土地利用
(1)居住用地
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居住用地11.3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0.09%,为城镇住宅用地。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城镇开发边界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3.2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47.25%,其中高等教育用地39.85公顷,中等职业教育用地9.92公顷,中小学用地3.51公顷。
(3)商业服务业用地
城镇开发边界内商业服务业用地29.3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5.98%,为商业用地。
(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31%,其中公园绿地1.17公顷,广场用地0.31公顷。
(5)交通运输用地
城镇开发边界内交通运输用地17.3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5.37%,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5、综合交通规划
(1)路网布局规划
规划道路系统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规划路网长度为8.6公里,路网密度6.56公里/平方公里。
主干路:规划“两横两纵”主干路,分别为阜前路、新港大道、章春港路和斜新路,注重与周边路网的有序衔接。规划主干路网总长度4.9公里,道路红线宽度36-50米。其中,新港大道预留快速化条件,主路采用高架形式,地面道路红线宽度拓宽至50米。
次干路:规划永安路一条纵向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28米。
支路:规划学府路、合桥路、永庆路和滨湖路四条支路,红线宽度20-24米。
表:规划道路红线一览表(单位:米)
道路名称 | 起讫点 | 道路等级 | 道路长度 | 道路宽度 | 断面形式 |
阜前路 | 斜新路-永安路 | 主干路 | 1611 | 36 | 3602 |
新港大道 | 斜新路-永安路 | 主干路 | 1729 | 50 | 5002 |
章春港路 | 阜前路-新港大道 | 主干路 | 767 | 40 | 4001 |
斜新路 | 阜前路-新港大道 | 主干路 | 769 | 50 | 5001 |
永安路 | 阜前路-新港大道 | 次干路 | 829 | 28 | 2801 |
学府路 | 章春港路-永安路 | 支路 | 879 | 24 | 2401 |
合桥路 | 章春港路-永安路 | 支路 | 882 | 24 | 2401 |
永庆路 | 阜前路-新港大道 | 支路 | 792 | 24 | 2401 |
滨湖路 | 阜前路-新港大道 | 支路 | 356 | 20 | 2001 |
(2)道路横断面设计
本片区内共设置7种主要横断面形式。
表6-2:规划道路红线及断面形式一览表(单位:米)
道路 宽度 | 断面形式 | 断面构成 | ||||
人行道 | 非机动车道 | 机非分隔带 | 机动车道 | 中央分隔带 | ||
50 | 5001 | 3.5*2 | 7.0*2 | 2.0*2 | 11.0*2 | 3 |
50 | 5003 | 3.5*2 | 4.0*2 | 2.0*2 | 11.5*2 | 8.0 高架26.0 |
40 | 4001 | 5.0*2 | 4.5*2 | 3.0*2 | 15.0 | |
36 | 3602 | 4.0*2 | 3.5*2 | 3.0*2 | 15.0 | |
28 | 2801 | 3.5*2 | 3.5*2 | 14.0 | ||
24 | 2401 | 2.5*2 | 2.5*2 | 14.0 | ||
20 | 2001 | 3.0*2 | 14.0 | |||
(3)道路交叉口控制
道路交叉口应预留足够的用地,对次干路以上等级道路相交的交叉口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展宽处理和渠化设计,保证交叉口的交通畅通。
交叉口渠化以红线内渠化为主,红线展宽渠化为辅。对于红线展宽渠化交叉口,于交叉口进口道设置展宽段,增加车道,且每条车道宽度不低于3.0米;对于红线内渠化交叉口,通过缩窄进口车道、压缩中央分隔带与侧分带增加进口车道条数,每条车道宽度不低于2.8米。
(4)地块出入口控制
各地块主要交通出入口方位必须严格遵照分图则有关规定执行。地块主要出入口尽量布置在等级较低的道路上,尽量减少地块在主干路上开口,严格限制以交通功能为主的主干路地块开口;相邻地块尽量共用同一开口,以减少道路上的地块开口数量。与城市道路相交的基地出入口通道与城市道路应尽量采用正交布置,如斜交则不宜小于75度;各类建设基地出入口距离主干路交叉口(车辆停止线)不宜小于80米,距离次干路交叉口不宜小于50米,距桥、隧坡道的起止线距离不宜小于30米。
(5)竖向设计
结合控制地块内地块总体控制高程、沿线地形地物、地质和水文条件等综合考虑,尽量减少土方量,并力求土方平衡;同时应考虑场地雨水的排放、街景的塑造等因素。
规划新建车行道路最小纵坡不小于0.3%;道路全线最大纵坡结合现状地形控制在3%以下;道路交叉口、桥梁、下穿隧道坡度应小于3%。场地高程从便于排水的要求考虑,规划场地高程一般比周边道路最低高程高10~20cm左右。
二、图纸(详见附件)
(1)区位图
(2)土地利用现状图
(3)土地利用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