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部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自然废止并注销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8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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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靖江市天涯文化艺术培训中心等11所民办学校(名单详见附件),已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且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向我局提出延续许可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及《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5号)第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对上述11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作到期自然废止处理,并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相关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携带书面异议材料及相关佐证依据到靖江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异议或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正式公告废止其办学许可证,并办理注销手续。联系地址:合兴路36号,联系电话:0523-89118255。
特此公告。
靖江市教育局
2026年8月28日
信息来源: 靖江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