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动态储备和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6 15:47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农业农村部门:

根据省财政部门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执行的工作提示,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动态储备和申报立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标准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单个项目奖补金额=奖补资金总额/项目决算投入资金总额×单个项目决算投入资金额。

二、奖补范围

优先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选取,以村内道路建设为主,若有急需实施的其他公益事业项目也可申报。其中,下列公益事业项目不予立项:

1.民主议事程序不规范的项目。

2.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

3.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先建的项目。

4.投资规模小于10万元的项目。

5.配套建设资金有缺口的项目。

6.已获得上级财政资金奖励或补贴的项目。

三、奖补程序

(一)申报立项。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镇级初审、市级核定”的程序开展工作,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议定“一事一议”建设项目,按要求认真填报立项申报表(见附件)。镇(街道、园区、办事处)组织对村级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有效性、准确性等进行初审,将符合要求的项目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现场勘看、项目领导小组讨论、政府网站公示等核定实施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市。

(二)项目实施。项目必须按规范程序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镇(街道、园区、办事处)组织招投标,项目实施过程加强指导服务,全程跟踪监督,确保2026年上半年建成见效;村充分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作用,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各环节的管理,严格施工安全,保证建设质量。

(三)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村填报项目验收申报表提请镇级验收;镇(街道、园区、办事处)组织审计验收,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进行专项核验,并出具核验报告。

(四)奖补资金拨付。项目核验合格后,由项目实施村填报资金拨付申请表,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审核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第三方核验结果确认后,会同市财政局按规范程序拨付奖补资金。项目建成形成资产后及时移交项目所在村,村级要建立健全项目管护机制,按照“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保证项目长期发挥实效。

四、其他要求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是项目实施和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项目动态储备和立项申报工作,做到靠前指导,严格把关,同步进行。

1.项目动态储备。本着“群众自愿、规划引领、精准筛选、动态调整”原则,按照民主议事要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于需求迫切、反映强烈、受益直接并具可操作性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有计划地储备一批,经村级申报、镇级初审、市级审核、政府网站公示等程序核定储备项目,纳入2026-2027年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

2.开展申报立项。要对今年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资金投入及可能存在的矛盾进行综合评估,立项后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地点、内容、标准和投资规模等。每镇从储备库中选取3-5个,按项目重要性、紧迫性排序。立项申报表填报名称要简洁,定位要准确,简图要规范,预算要靠实,明细要详细。

请各镇按要求认真审核汇总相关材料,于10月17日前以镇为单位将项目储备表、立项申报表(附造价预算明细)、申报项目汇总表报送市农业农村局701室。联系人:王进,电话:0523-84810512、邮箱:396436246@qq.com。


附件:1.2026-2027年度靖江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储备表

          2.靖江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立项申报表

          3.2026年靖江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靖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2026-2027年度靖江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储备表.docx

附件2.靖江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立项申报表.docx

附件3.2026年靖江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docx

信息来源: 靖江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