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撤销登记决定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9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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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红波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本局于2025年9月9日作出《关于撤销靖江市红波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中监事登记的决定》(靖数撤登〔2025〕3号),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本局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撤销靖江市红波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中监事登记的决定》(靖数撤登〔2025〕3号).doc
靖江市数据局
2025年9月9日
信息来源: 靖江市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