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农民朋友们:
为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12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的通知》(苏农办机〔2024〕2号)精神,我市制定了2024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方案。为将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 作业补助相关政策
——补助对象:我市确定2024年度以实际种植户、农机户作为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的申报对象。
——补助标准:对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夏季按35元/亩、秋季按45元/亩的标准(含省补)给予补助,犁耕深翻按4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省级作业补助资金通过一折通系统直接打卡发放;市级资金拨付给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用于补足秸秆机械化还田资金不足部分(各地明确统一标准)以及开展禁烧、禁抛等费用。
——补助区域:我市种植小麦和水稻的区域。
——补助范围:我市种植小麦、水稻的区域中整村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面积。
——作业标准:1.作业技术路线: 机械切碎→增施基肥→旋耕埋草→放水泡田。2.作业标准:作业深度10-15cm;犁耕深翻≥18cm。
●申报截止时间:
夏季作业补助申报截止时间:7月20日。 秋季作业补助申报截止时间:11月15日。
●补助对象资格条件
1.必须具备保证作业要求的动力机械及配套秸秆还田机具;2.严格按我市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进行作业;3.按申报程序申请补助资金;4.主动接受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以及第三方等单位的核查。
●补助资金结算程序
1.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政府农经与农技服务中心(农经科、社会事务科)、财政所根据年度实施方案将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作业要求等信息告知实际种植户、农机户,并督促村签订好作业协议;
2.按我市制定的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后,由实际种植户进行确认;
3.按我市制定的细则要求,将作业补助资金申请表、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确认单、作业清册等提交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农经与农技服务中心(农经科、社会事务科);
4.经过村级公示7天以上;
5.市第三方核查和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抽查,并在市政府网上政务平台公示;
6.市财政局于9月15日和次年1月31日前(特殊情况除外)拨付夏秋省级补助资金。
●咨询投诉处理电话
农业系统 | 财政系统 | ||
受理单位 | 受理电话 | 受理单位 | 受理电话 |
一、市农业农村局 | 84875123 | 一、市财政局 | 89180611、89180689 |
二、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农经与农技服务中心 | 二、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财政所(科) | ||
1.靖城街道办 | 80231926 | 1.靖城街道办 | 80291173 |
2.新桥镇 | 84315205 | 2.新桥镇 | 84315191 |
3.东兴镇 | 84662552 | 3.东兴镇 | 84681043 |
4.斜桥镇 | 84211579 | 4.斜桥镇 | 84211648 |
5.西来镇 | 80161024 | 5.西来镇 | 84235223 |
6.季市镇 | 80236350 | 6.季市镇 | 84548966 |
7.生祠镇 | 80236956 | 7.生祠镇 | 84381124 |
8.马桥镇 | 84585024 | 8.马桥镇 | 84585538 |
9.孤山镇 | 84564968 | 9.孤山镇 | 84550350 |
10.滨江办事处 | 84692882 | 10.滨江办事处 | 84692851 |
11.江阴靖江园区 | 84637795 | 11.江阴靖江园区 | 84637163 |
12.城南办事处 | 80298352 | 12.城南办事处 | 80298518 |
13.城北园区 | 84875790 | 13.城北园区 | 84875383 |
农民朋友们,为确保公平、公开、规范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对申报作业面积和补助资金要经过公示、核查等规定程序。对于没有达到我市规定作业标准的作业面积不得享受作业补助,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在2年内取消作业补助资格。需了解更多信息或政策咨询,直接向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农经与农技服务中心(农经科、社会事务科)和财政所咨询。
靖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