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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外籍人才服务专区

发布时间:2024-07-17 15:37 浏览次数:

一、基本信息

靖江市外籍人才服务专区

二、部门信息

靖江市公安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靖江市江洲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出入境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08:30-12:00    14:00-17:30
08:30-12:00    14:30-18:00(7月—9月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0523-89182103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外国人     
受理条件: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外国高端人才(A类)】
外国高端人才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人才。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
【外国专业人才(B类)】
外国专业人才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确有需要,符合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类人才、优秀外国毕业生、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的以及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国家对专门人员和政府项目人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他外国人员(C类)】 
其他外国人员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

五、办理材料

外国人签证申请表、外国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如护照)、所持的中国签证证件(免签入境除外)、与停留居留事由相符的相关证明(如工作类的需提交工作许可等)、邀请单位的公函,以及其他材料(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体检报告)

六、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签发

七、办理时限

签证:受理后7个工作日;居留许可:受理后14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依据对等原则收费;

九、审批结果

签发纸质签证、居留许可。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
《国家外国专家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窗口或电话咨询:0523-89182103。
监督投诉方式:0523-89182105。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暂无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信息来源: 靖江市综合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