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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窗口办证指南

发布时间:2021-09-17 09:02 浏览次数:

一、社会组织成立登记

1.社会团体新成立登记

2.民办非企业单位新成立登记

二、社会组织变更登记

1.社会组织名称变更登记

2.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3.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变更登记

4.社会组织住所变更登记

5.社会组织开办(注册)资金变更登记

6.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

三、社会组织换届备案

1.社会团体换届备案

2.民办非企业单位换届备案

四、社会组织注销登记


服务指南



社会团体新成立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特别程序      实地审查

中介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

受理条件: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并提交所有申请材料。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4、有固定的住所;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6、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活动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7、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8、社会团体的名称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


办理流程

1.举办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组织名称核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名称核准申请,作出是否同意名称核准的决定(15个工作日内);

3.同意名称核准申请的,举办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成立登记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受理成立登记申请并对成立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成立或不予成立的决定(10个工作日内);

4.社会组织准予成立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并定期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5.社会组织办理银行账号、刻制印章后,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存档。

办理材料

1.名称核准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社会组织名称核准申请表

(3)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可行性报告

(4)社会团体章程草案

2.成立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

(3)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

(4)社会团体章程

(5)社会组织办事机构备案表

(6)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表;社会组织理事(董事)、监事备案表

(7)验资报告

(8)住所证明

(9)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

(10)社会团体诚信自律承诺书

(11)成立大会选举决议、理事会决议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5个工作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新成立登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特别程序  实地审查

中介服务  会计师事务所

受理条件: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并提交所有申请材料。

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2.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

医疗、教育、职业培训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分别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领取《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后,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办理流程

1.举办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组织名称核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名称核准申请,作出是否同意名称核准的决定(15个工作日内);

3.同意名称核准申请的,举办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成立登记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受理成立登记申请并对成立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成立或不予成立的决定(10个工作日内);

4.社会组织准予成立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并定期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5.社会组织办理银行账号、刻制印章后,在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存档。

办理材料

1.名称核准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社会组织名称核准申请表

(3)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可行性报告

(4)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草案

2.成立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

(3)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

(4)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

(5)社会组织办事机构备案表

(6)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表;社会组织理事(董事)、监事备案表

(7)验资报告

(8)住所证明

(9)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

(10)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承诺书

(11)理事会决议

(12)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员基本情况表


法定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5个工作日




名称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1)社会组织变更登记表;

(2)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及修改后章程(章程标题和骑缝处加盖社会组织和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3)章程修订说明(新旧章程对照全部修改内容,加盖社会组织印章);

(4)(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纪要;

(5)登记证书正、副本(同意变更后提交《社会组织印章备案表》);

(6)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承诺书。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 —— 分管局长审批

办理期限

9个工作日





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1)社会组织变更登记表(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2)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3)(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纪要、形成的决议;

(4)其他主要负责人、理事、监事有变动的需提交《社会组织理事(董事)、监事、负责人变动备案表》、《社会组织理事(董事)、监事备案表》、《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表》(新增人员每人一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5)原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6)登记证书正、副本;

(7)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承诺书。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 —— 分管局长审批

办理期限

9个工作日




业务范围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1)社会组织变更登记表;

(2)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及修改后章程(章程标题和骑缝处加盖社会组织和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3)章程修订说明(新旧章程对照全部修改内容,加盖社会组织印章);

(4)(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纪要;

(5)登记证书正、副本;

(6)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承诺书。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 —— 分管局长审批

办理期限

9个工作日





住所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1)社会组织变更登记表;

(2)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及修改后章程(章程标题和骑缝处加盖社会组织和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3)章程修订说明(新旧章程对照全部修改内容,加盖社会组织印章);

(4)新住所证明(办公住所证明:办公场所地址、使用面积、期限、联系电话等情况的证明材料;使用权证证明: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或单位证明)或住所(场所使用权)证明告知承诺书;

(5)(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纪要;

(6)登记证书正、副本;

(7)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承诺书。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 —— 分管局长审批

办理期限

9个工作日




开办(注册)资金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1)社会组织变更登记表;

(2)增资完成后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3)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及修改后章程(章程标题和骑缝处加盖社会组织和业务主管单位印章,社团无需提交);

(4)章程修订说明(新旧章程对照全部修改内容,加盖社会组织印章,社团无需提交);

(5)捐资承诺书;

(6)(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纪要;

(7)登记证书正、副本;

(8)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承诺书。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 —— 分管局长审批

办理期限

9个工作日





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1)社会组织变更登记表;

(2)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及修改后章程(章程标题和骑缝处加盖社会组织和业务主管单位印章);

(3)章程修订说明(新旧章程对照全部修改内容,加盖社会组织印章);

(4)(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纪要;

(5)原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不再担任业务主管的文件;

(6)新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担任业务主管的文件;

(7)登记证书正、副本;

(8)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承诺书。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 —— 分管局长审批

办理期限

9个工作日





社会团体换届备案


申请材料

换届前提交材料

1、《社会组织换届申请表》;

2、上一届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

3、会议议程(依照范本);

4、选举办法(依照范本);

5、候选人名单(监事、理事、负责人、名誉会长、顾问,名誉会长和顾问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

6、章程草案(依照范本);

7、若收取会费需提交收取会费的标准及管理办法(依照样本)

8、党政机关在职公务员和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社会团体换届后提交

1、会员大会通过的上一届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换届选举的议程、选举办法、会员大会决议(加盖社会团体公章);

2、理事会的决议(依照范本);

3、修改章程需提交:

《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新的章程(章程标题和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印章)、章程修订说明(新旧章程对照全部修改内容,加盖社会团体印章);

4、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一届期间财务审计报告; 

5、《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情况申报表》;

6、新增会员需提供具体名单(按表格要求填写);

7、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8、如有变更事项,按具体变更要求办理;

9、如有其他主要负责人、理事、监事变动的提交《社会组织理事(董事)、监事、负责人变动备案表》、《社会组织理事(董事)、监事备案表》、《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表》(新增人员每人一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并附会议决议。

办理程序

社会团体换届,应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具体程序为:

(1)社会团体向登记管理机关咨询换届程序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2)社会团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组织换届申请表》及相关会前材料。

(3)登记管理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召开换届大会。

(4)社会团体换届大会召开之后,须在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相关表格材料。若有相关变更登记需同步办理。

(5)登记管理机关审核通过后,换发新证。

窗口受理、审查 —— 分管局长审批

办理期限

11个工作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换届备案


申请材料

民办非企业单位换届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社会组织换届申请表》;

2、理事会的决议(依照范本);

3、行业许可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章);

4、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一届期间财务审计报告;

5、《社会组织组建党组织情况申报表》;

6、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7、如有变更事项,按具体变更要求办理;

8、如有其他主要负责人、理事、监事变动的提交《社会组织理事(董事)、监事、负责人变动备案表》、《社会组织理事(董事)、监事备案表》、《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表》(新增人员每人一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并附理事会决议。

9、修改章程需提交:

《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新的章程(章程骑缝处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章程修订说明(新旧章程对照全部修改内容,加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

办理程序

民办非企业单位换届,应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具体程序为:

(1)民办非企业单位向登记管理机关咨询换届程序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2)民办非企业单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组织换届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3)登记管理机关审核通过后方可召开理事会进行换届;

(4)民办非企业单位换届会议召开之后,须在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相关表格材料,若有相关变更登记需同步办理;

(5)登记管理机关审核通过后,换发新证。

办理期限

11个工作日





社会组织注销登记

申请材料

(1)清算公告(提交公告报刊一份)    

(2)同意注销的理事会会议纪要

(3)社会组织清算工作报告                  

(4)社会组织清算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5)社会组织注销登记表

(6)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的审查文件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审查 —— 分管局长审批

办理期限

9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行政中心商务A楼2楼民政窗口



信息来源: 靖江市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