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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窗口 服务告知单(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发布时间:2021-09-17 08:57 浏览次数:

一、 项目名称:

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现场勘查→审批→发证


三、 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四至定位)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6、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7、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8、农药经营许可实地核查表及实地核查报告(设立分支机构向设区市农业部门或省级农业部门提出申请的);

9、明显标识的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清单及照片(申请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

10、申请材料电子文档


四、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信息来源: 靖江市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