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局窗口办事指南
一、行政许可类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加油站、化工原料、工业气体)初审上报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二、其他类
1、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2、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
3、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备案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服务指南
一、许可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
二、提交资料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油漆零售、农药零售)核发
1.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文件(报告)及申请书2份;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清单【制度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3.各岗位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6.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正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7.应急预案;
8.申报(纸质和电子)材料真实性、一致性书面承诺书。
提交以上纸质材料时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所有需要有关人员签字或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必须提供扫描件。
【提示】
现场核查需提供下列材料:
1.原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3.操作规程文本;
4.应急预案文本;
5.购货、销售台帐;
6.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
7.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承运合同;
8.消防验收意见。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化工原料、工业气体)核发
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零售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3份;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清单【制度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3.各岗位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6.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正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7.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8.申报(纸质和电子)材料真实性、一致性书面承诺书。
提交以上纸质材料时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所有需要有关人员签字或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必须提供扫描件。
【提示】
现场核查需提供下列材料:
1.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文件(有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的,提供应急部门出具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
2.消防验收文件(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
3.安全评价报告书(具备法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书);
4.其它方面有关资料a、防雷、防静电检测合格证明;b、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明;c、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凭据(公众责任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5.原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7.安全操作规程文本;
8.应急预案文本;
9.购货、销售台帐、记录;
10.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
11.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12.现场必要的急救用品。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批发不仓储)核发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和申请报告各3份;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清单【制度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3.各岗位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6.企业性质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7.应急预案;
8.机构人员配备文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泰州局要求);
9.无储存也不租赁储存场所的承诺书;
10.申报(纸质和电子)材料真实性、一致性书面承诺书。
提交以上纸质材料时需同时提交电子光盘。所有需要有关人员签字或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必须提供扫描件。
【提示】
现场核查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的供销合同及供应方的资质证书;
2.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核查→审批→发证
四、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因材料虚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一、许可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
二、提交资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3份;
2.申报材料与其电子版本内容完全一致的书面承诺书;
3.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正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4.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验收文件;
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6.非住宅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地政府盖章);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清单【制度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8.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9.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10.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危化品操作人员经应急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合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
11.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有重大危险源的经营单位,提供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在当地应急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
12.应急预案及备案证明;
13、成品油许可证(复制件、加油站需提供)
14.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文件(有新、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的,提供应急部门出具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文件);
15.具备法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书文本、电子版,其余需加盖企业或评价机构公章的部分应提供扫描件);
16.其它方面有关资料:
a、防雷、防静电检测合格证明;
b、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c、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凭据(公众责任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
d、三级安全标准化证书;
有重大危险源的经营单位,应提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所有需要有关人员签字或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必须提供扫描件。
【提示】
现场核查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危险化学品购货、销售台帐;
2.供货方的危险化学品许可证件;
3.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
4.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5.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单;
6.运输单位资质及协议。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上报泰州
四、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因材料虚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一、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
二、提交资料
(一)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三)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
(五)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以上材料提交电子文档。所有需要有关人员签字或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必须提供扫描件。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企业整改→审批→出具审查意见
四、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因材料虚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一、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改)
二、提交资料
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评审意见;
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会议纪要;
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申请表;
5.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书面材料需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应急局。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备案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一、依据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
二、提交资料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一式两份);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3、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应提交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许可证,免交第4项要求的资料。
以上材料提交电子光盘。所有需要有关人员签字或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必须提供扫描件。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批→发证
四、办理时限
材料符合规定的当日发证
一、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二、提交资料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方案备案申请表;
2. 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书面材料需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应急局。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备案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
二、提交资料
1.重大危险源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
2.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申请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辨识、分级记录;
5.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6.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7.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等有关图纸、图片及电子文档。
8.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9.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10.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的文本及电子文档;
1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评价)报告文本及电子文档(如企业已做安全评价,且安全评价报告覆盖了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有关内容,也可用安全评价报告代替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12.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13.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14.其他文件、资料。
书面材料须一式两份,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应急局。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备案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