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1月底刚满60周岁,从未在泰州参保过,是否可以将上海的医保转移至泰州办理退休?
发布时间:2025-05-15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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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期间参保人员有关待遇享受政策的通知》(泰医保发〔2021〕99号)规定,流动就业人员在本市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若在退休前在本市有职工医保参保缴费记录,可将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转移到本市,符合本市医保退休的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若在退休前在本市没有职工医保参保缴费记录,则不可将医保关系转移至本市。
信息来源: 靖江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