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时待遇享受如何衔接?

发布时间:2025-07-08 17:45 浏览次数:

答:军人退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退役军人自退役次日起一年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医保费用的,自退役次日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一年的,待遇享受等待期满后享受待遇。退役军人在退役当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足额缴纳医保费次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信息来源: 靖江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