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由经办机构通过医保经办信息系统中的代扣功能,每年12月按标准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代扣下一年度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并汇缴至市财政专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