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发布时间:2023-03-23 14:54 浏览次数:

许多家庭因小孩升学、上户籍等需要出示《出生医学证明》,才发现不知何时遗失了这个证明,由此来我院补办或咨询如何补办的家长朋友较多。为提高办事效率,特将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所需证明材料及程序告知如下。

一、补发对象

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

提醒:1996年以前出生的儿童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因户口登记或出国等需要出具出生证明时,可持接产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相关材料,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或根据当地有关规定办理出生情况公证。

二、补发机构

靖江市妇幼保健院(靖江市江华街132号六楼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室)。

三、需要携带材料

1.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派出所或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须盖章。

3.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的报纸。

4.出生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新生儿记录和病案首页的复印件并盖章,签字说明与原件无误。

5.江苏省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至市妇幼保健院领取),申请表需派出所盖章或者提供新生儿是否申报户籍的证明材料。

6.补发领取需新生儿父母双方本人前来办理。

注意:补领《出生医学证明》须由孩子父母亲一起现场办理。

友情提示

《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是接受保健服务的医学依据和凭证,其他如入学、出国签证、迁户口等都需要用到,务必要终生妥善保管。

咨询电话:0523-85121662


信息来源: 靖江市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