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5-07-01 15:52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局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内容有:

1.税务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解读信息;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税收收入统计信息;

4.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5.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税务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6.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8.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9.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靖江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jiang.gov.cn);

2.现场查阅点:靖江市档案馆(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3号楼)、靖江市政务服务中心(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办公室(靖江市人民中路119号);

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等。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作其他处理。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直接到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邮寄至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办公室,邮编214500;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登录靖江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办公室,传真号码:0523-84809265。

请自行下载并填妥《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连同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复印件,通过中国邮政EMS或者邮局挂号信等方式邮寄到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并且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靖江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江苏省靖江市人民中路119号

受理时间:1月1日- 6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7月1日- 9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10月1日- 12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 2:00-5: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23-84833809,传真号码:0523-84809265,邮政编码:214500。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信息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