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8513/2020-01167 | 主题分类 | 综合服务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东兴镇 | 发文日期 | 2020-01-22 |
文号 | 时效 |
东兴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1.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条例》学习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培训活动。
2.主动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6条,其中镇政府相关文件108条,政府工作报告及总结2条,人事信息3条,采购信息114条,动态信息29条。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19年办理依申请公开4件,其中1件予以公开,2件为保护第三方权益不予公开,1件结转为下一年度公开。
4.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特别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工作,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及时更新信息。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靖江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6.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新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重点完善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等制度,镇政府各科室也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第三项和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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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 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当前,我镇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行主动公开,但为操作方便,一般是以每月月末集中上传,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为此,我镇将认真贯彻新条例精神,按照“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公开,确保群众第一时间了解相关政策。
2. 人员力量薄弱。目前我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仅有1人,且是兼职。下一步我镇将强化人员力量,进一步梳理各类信息,及时公开、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