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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靖江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07-05 |
文号 | 时效 |
适度降低住房保障“准入”门槛
发布时间:2024-07-08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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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无自有产权房、未租住公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连续满一年、在户籍地未享受过房改和住房保障政策的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均已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对符合以上住房保障条件、有一定经济实力购买开发商新建商品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9万元,同时结合新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政策,享受相应的契税补贴;对符合以上住房保障条件、暂无经济实力购房的,将按照收入等级、家庭人口等情况逐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截止去年年底,累计有3645位外来务工人员通过公租房实物配租的方式获得住房保障,有12位外来务工人员通过购买经适房的方式获得住房保障,有65位外来务工人员通过发放保租房租赁补贴的方式获得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