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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靖江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0-08-20
文号 时效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靖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解 读

发布时间:2020-08-20 20:44 浏览次数:


《靖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2019年5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2019年5月28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2019年10月25日,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苏发〔2019〕30号)。2019年9月18日,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依据省、泰州市工作部署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4月8日,靖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靖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发[2020]32号)。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有六项内容:

第一项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全市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指导性和权威性作用。

第二项是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目标导向、确定策略,围绕重大战略部署,科学研判靖江发展趋势、面临问题和挑战,研究提出2035年发展战略定位,明确全市国土空间发展目标;二是坚持底线约束、科学布局,坚持国土空间安全底线,严格划定各类控制线,优化“三生”空间;三是坚持全域统筹、重点突出,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突出重点问题、重大布局,体现靖江发展的阶段特征,突出发展优势和地方特色;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品质提升,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编制水平的标准,坚持开门编规划,多领域专家咨询、多渠道公众参与、多层次规划协调。

第三项是工作目标。2020年11月前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成果,2020年底完成成果上报。

第四项是工作任务。1、做好编制前期工作,主要是摸清底图底数。2、开展重大课题研究, 各部门围绕各自职责分工,针对国土空间规划内容,围绕各自课题进行研究。3、开展专项规划编制, 启动自然资源保护等对城市空间格局、重大基础设施、风貌保护等有重要影响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4、完成总体规划编制, 确定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和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和城镇空间,优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5、完善基础信息平台, 将各类国土、规划空间信息平台统一整合,建立以“一张图”为基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第五项是进度安排。1、启动部署阶段(2020年3月下旬)。2、前期研究阶段(2020年4月至6月)。3、草案编制阶段(2020年7月至9月)。4、成果编制阶段(2020年10月至11月)。

第六项是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靖江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2、明确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开发区依据各自职责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任务。3、创新工作方法,组建规划编制工作专业团队,注重公众参与,完善信息平台。4、强化经费保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5、加强监督考核,市委市政府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列入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工作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靖江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共同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信息来源: 靖江市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