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7772/2024-269831 | 主题分类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08 |
文号 | 时效 |
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环境质量目标,全面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境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2024年全市主要环境质量目标:PM2.5年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左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78.1%左右;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优Ⅲ比例达到100%。
完成情况:2024年1-6月份,全市PM2.5浓度39.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9微克/立方米(11%);空气优良率74.2%,同比减少5.9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总体下降幅度较大。10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均为100%,其中优Ⅱ比例70%,同比略有提升,列全省63个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第9名。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全面提速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开展马洲岛“生态岛”试验区建设。围绕马洲岛及其周边水域极具特色的长江湿地系统和生物多样性资源,编制马洲岛“生态岛”试验区建设方案,拟部署实施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动植物生境改善、建立物种保护小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开发利用和制度创新举措等6大类12个项目,预计竣工时间2025年,靖江马洲岛为二级“生态岛”试验区建设已纳入《江苏省生态岛试验区实施计划》。二是启动生物多样性智能监测系统建设。马洲岛智能监测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实现实时视频流回传,具备识别统计及分析功能,为后续的数据处理与评估提供技术支撑。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观测,上半年我市长江沿岸共发现鸟类53种,马洲岛共发现鸟类81种(新记录3种),连续3年观测到极危物种黄胸鹀;目击长江江豚36群次(115头次),首次发现2头长江江豚在牧城生态园取水口附近江段觅食,离岸距离不超过50m。三是强化生态管控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生态破坏问题清单资料收集整理及现场核实工作,及时排查我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完成2023年2批共6个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天地双眼”监管发现疑似问题整改销号,以及2023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评估。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序时推进年度重点任务。制定印发《靖江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排定86项大气VOC治理工程,已完成65项(76%),序时推进1500辆非道路移动登记和854辆柴油车检测。持续开展科学有序深度减排,加快推进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全负荷脱硝等重点任务,全面完成长强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现场选点,从22个备选点中初步确定8个噪声点位,推进我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优化调整。二是加强监测预警。每月开展VOC、道路积尘走航监测,每天发布大气数据并提出管控建议,根据微站、雷达监测数据等平台,及时调度排查数据高值,实施精准溯源、交办整改,加强部门协调,联合解决秸秆垃圾焚烧、烟花燃放、餐饮油烟、工地道路扬尘、加油站、工业企业超标排放等各类突出问题300多个。制定靖城中学站点“一站点一方案”,建立工业源、扬尘源、生活源、移动源等污染源清单,构建“排查—交办—整改—评估”闭环机制,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4月份起,我市PM2.5浓度明显好转。三是强化标本兼治。根据 “能核算尽核算、应入库尽入库”,组织乡镇、园区、街道梳理总量减排项目,大气入库总量位居泰州第2,为建设项目顺利落地提供保障。开展铸造企业专项整治,完成全市200余家铸造企业现状环境调查,按照“清理退出一批、整治提升一批、规范完善一批”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关闭。严查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倒逼企业履行治污主体责任,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持续抓好工地扬尘管控,常态化保持站点周边24条重点保洁区域道路和1公里范围内主次道路湿润不起尘。
(三)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秉持标本兼治、长远结合原则,制定印发《靖江市2024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排定重点工程项目11项,已完工1项,开工5项,前期准备6项。制定实施水环境治理应急项目、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治理和通江支流水质稳定达标专项行动等实施方案,排定年度治本工程30项,已完成3项,分4批集中交办涉水问题175个,整改完成56个,同时编制水质快报,开展攻坚宣传,进一步压实各方治水责任,推动治水项目序时开展,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二是推进水环境整治攻坚。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水环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牵头制定整改措施36项,督促推进小区雨污分流改造、雨水管网清洗、小散乱整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河道清淤、水系连通工程实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完成269家(新增3家印染企业)企业涉磷排查并填报省厅平台,排查出涉磷单位89家,存在问题28家(企业25家、污水处理厂3家),计划3个月内完成整改。分片区动员指导152家涉水工业企业按要求落实内部雨污分流改造、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已完成改造137家。二是开展水质加密监测溯源。坚持“以水追磷”“以数据画范围”,对39条通江支流(包括国省考断面)和城区主要河道持续监测,适时实施人工加密采测,紧盯水质数据变化,追溯总磷高值区域,及时通报预警,完成长江靖江段总磷分布调查,为治水责任单位提供数据支撑,督促指导入河污染源治理。开展2023年度靖江市城镇和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完成方案编制并组织专家评审。
(四)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重点化工遗留地块和高风险地块隐患排查、管控,共摸排确认51个高风险遗留地块,完成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采样监测、报告编制与报告评审。我市孤山煤矿废弃矿井及周边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项目在《泰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方案》中列为重点任务,已基本完成调查和采样工作,两项目也通过省级资金专家评审。二是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完成了2023年度创建无废城市年度评估,制定了《2024年度靖江市“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分解表》,厘清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申报并获得“无废城市”建设省级奖励资金120万元。开展固废非法倾倒处置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专班,围绕7项重点领域分别制定专项方案,覆盖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监管。截至目前,专项整治已排查点位3264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2个(均已立案)、问题66个,涉及固体废物约16.38万吨,已完成整改61件,正推进整改5件。三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协同制定印发年度工作计划,涉及新增28个行政村(其中4个村为民生实事项目)、2252户计6756人,已完成治理行政村2个。组织开展已建成设施及连片生活污水设施“回头看”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现已基本完成整改,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85%以上。获评省级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示范区,获得省级奖励资金800万元。
(五)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组织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题研讨和辅导报告,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深化拓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活动,结合固体废物专项整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专题宣传、调查,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基层落地生根。二是开展危废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关于开展全市固体废物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泰靖环〔2024〕19号),对全市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和利用处置的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检查企业48家,发现19个问题并整改到位。针对全市范围内机动车维修行业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审计反馈的210家企业中,已完成检查整改170余家。三是切实防范环境风险。组织全市80余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培训会,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录入生态环境智慧平台,已排查环境隐患21处并督促整改,81家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全部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并备案,督促皓月汽车安全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重点企业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以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五大类污染防治设施为重点,持续开展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抓好部门联动,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移交涉及安全问题企业3家。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模式,电镀集中区废水收集管网智能化改造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30%,获得中央环保专项补助资金400万元。
(六)切实提升执法监管水平。一是严格落实执法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101家重点排污单位全部纳入企业库,一般排污单位不定期动态变更。积极推行“一次性查清”工作模式,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和正面清单企业非现场执法,落实实施正面清单措施,已纳入正面清单企业47家。联合多部门开展工业废水、涉磷企业、固废危废、船舶修造、汽车维修等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上半年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41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3件,罚款金额212万元。认真排查3年来行政处罚案件和刑事移送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报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15条,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12件,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0个。二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定期梳理各类督办交办、审计反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进展,及时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开展现场核查督办和“回头看”。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长强钢铁超低排放改造问题已完成验收公示,信访26件(其中重点信访7件)已基本完成整改,正在陆续销号验收。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共交办问题7件具备销号条件,信访47件(其中重点信访4件)已基本完成整改42件,剩余5件(其中重点信访1件)均涉及苏源热电在线监测问题,计划12月底前完成验收销号。三是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督促515家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及时提交年度执行报告,65家重点管理单位提交一季度执行报告。根据许可证到期提醒,督促有效期到期未延续的单位及时办理许可证注销。择优选择高水平技术审核团队,进一步规范优化排污许可证审核流程,提升审核质量,今年以来共审核排污许可证96家、发放43家。
(七)高效开展生态环保宣教。一是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深化与中国环境报社、泰州日报、靖江“一报两台”互动联系,全方位宣传靖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举措和成效,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获得感。上半年,在泰州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文章122篇,其中中国环境报8篇,江苏生态环境等省级媒体21篇,泰州市级媒体83篇。二是开展第六届生态环境文化周活动。围绕“绿色新质生产力”主题举行第三期“生态文明大讲堂”;成功举办“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联合市摄影家协会举办摄影大赛,全方位记录靖江市长江生态岸线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现状;开展“2024年环保开放日”活动,邀请40余名靖江市锋华青少年研学中心环保志愿者走进靖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厂,实地参观、了解垃圾处理流程及相关知识,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开展“党建引领生态绿 齐心共建美家园”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走进小关庙社区,讲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发放宣传册,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领全社会共同打造“天蓝地绿水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靖江。三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宣教活动。优选宣讲员参加江苏省第二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大赛和泰州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大赛”暨六五环境日活动,推选选手曹亚获得全省“金牌宣讲员”称号,我局被评为泰州市优秀组织奖;积极组织33位“长江大保护小使者”参加“长江大保护、绿色共成长”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江苏“环境守护者”行动,靖江市锋华青少年研学中心组织开展的“保护生态平衡 观鸟净滩在行动”被评为“环境守护者”优秀守护案例。
(八)探索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一是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把好项目准入关,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三本台账”,实施清单化管理,落实重大项目审批服务信息卡措施,持续推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实行简化环评内容、告知承诺审批、打捆审批、简化公众参与等改革措施,推动环评审批提速增效。上半年环评审批70件,实行承诺制审批2件,木材企业的生物质气化炉3个项目实行打捆审批,本年度的8个省重大项目已完成审批3个。同时定期开展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强化环评单位监管。二是落实环境经济政策。用好绿色信贷、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环境经济政策,引导靖江市永固轿配涂装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申报环保示范性企业4个,促进企业加强环境风险意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完成环境行为信用评价企业1060余家企业,绿色等级企业列入正面清单,红色以下的企业执行差别水价、电价政策,完成17家企业的信用修复。积极申报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补助资金,获得中央资金2510万元、省级资金430万元。三是开展“环保义诊”服务。树立“执法+普法”“执法+帮扶”“执法+服务”工作理念,定期安排专题学法和以案释法活动,送生态环境法律汇编进企业4批次,开展环保法律政策宣讲12家、“义诊”服务16家,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释疑答复企业咨询事项14个,主动帮助企业发现23个环境问题并指导整改。
(九)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一是全面强化政治引领。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制定分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15项31条,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政治责任,推动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分党组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纳入学习计划,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今年来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二是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党员原原本本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重点学、丰富形式学、深入领会学,通过支部书记与党员领学、交流学习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赴红色教育基地现场研学等方式,邀请靖江市委党校老师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学习讨论3次,分党组成员讲廉政党课2次,促进党员把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扎实推进党组织建设。以机关党支部实施“转化工程”为契机,持续推进党支部全面规范、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建立持续整顿转化机制,针对党员监督不到位、党支部组织功能弱化、开展组织生活形式不够丰富、党支部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等4类问题,逐条逐项制定12项整改措施、细化27项具体工作安排,扎扎实实将每一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深入推进“清爽育苗”工程,制定《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年轻干部培养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后备干部库和“成长档案”,推动年轻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适岗能力、切实敢为争先。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以“香橼花”党建品牌为抓手,将学习教育与服务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相结合,先后开展“党建引领妇建 践行生态文明”、“六五”环境日党建联盟等活动10余次,在各支部开展“攻坚有我,使命必达”活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工作合力。四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及主体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修订2024年度廉政风险手册。在重大节假日节点,利用微信工作群及时开展廉政提醒,定期通报违法违纪案例,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按照市局党组内部巡查工作要求,对近3年工作综合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选任干部专题分别进行了梳理总结,并按巡查组所列资料清单提供了自2021年以来五大类55项相关资料和台账,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分党组理论学习缺乏领学、部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正常等具体问题即知即改。
二、本部门在全国、全省有位置、有影响的工作
(一)获评省级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示范区。我市在列入农村生活污水省级社会化治理试点县市基础上进一步争创省级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示范区,积极上争省级资金,并严格对照社会化治理示范区创建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我市编制了创建材料提交省生态环境厅,并在创建省级示范县市综合考评中名列全省第三,今年4月通过省厅组织的现场核查,获得省级奖励资金800万元。
(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成绩显著。优选宣讲员参加江苏省第二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大赛和泰州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大赛”暨六五环境日活动,推选选手曹亚获得全省“金牌宣讲员”称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当前,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短板,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环境质量仍然脆弱。我市PM2.5浓度、空气优良天数比率排名靠后,工地道路扬尘、工业企业排放、秸秆禁烧、生活源和移动源等方面监管仍存在薄弱环节,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推动区域协同治理办法不多,臭氧污染形势仍然严峻。国省考断面还不能稳定达标,下四圩港桥、上六圩港桥水质波动频繁,偶尔有降至Ⅳ类风险,十圩港、天生港、罗家桥港等通江支流水质较差,致使蟛蜞港国考断面水质仍存在降类风险(一月份超Ⅱ类水质标准)。夏仕港大桥断面未达Ⅱ类,受汛期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年度达标存在困难。部分关闭遗留地块尚未开展系统调查、环境影响程度不明;中央环保督察省级层面整改的高风险遗留地块,虽已开展调查和制度性管控,但需实施工程性管控措施的4个地块离年内目标仍有一定差距。
(二)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明显。建成区雨污分流、达标区建设、污水管网检测修复等重点工程进展缓慢,污水管网长期高水位运行,运行质态不佳。新港污水处理厂西厂、东厂COD进水浓度偏低,远未达到设计水平和提质增效目标。工业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厂(0.3万吨/日)尚未正式投入使用,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纳工业污水比例超40%,运行不稳定。部分畜禽养殖企业现场环境恶劣,存在治理设施简陋、固液分离不到位、雨污分流不彻底等问题。
(三)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高。生态环境信息化程度低,环保服务不够到位,协调解决企业运营时面临的环保难题不够,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学习新知识、运用非现场执法新技术能力和水平偏低,全天候全方位生态监管能力和强度不足,执法案件经审查退回或补充调查比例升高,针对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量呈上升趋势,存在法律条款的理解不全面、把握不准确、调查取证不规范、影像记录不全等现象,法律知识和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工作举措
(一)力推全面从严治党高规格。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泰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党建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高质量推进党建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三务融合”。以推进机关党支部转化提升为抓手,各支部继续探索创新主题党日、党员教育培训、党员志愿服务等有效形式,深入开展“强基础、促提升、做表率”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着力打造“香橼花”党员志愿服务品牌和“一支部一特色”党建新格局,激发党员先锋活力,构筑起坚强战斗堡垒。三是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下更大气力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同时对照泰州市委巡察和市局党组内部巡查反馈意见,制订整改方案,切实做到具体问题立即改、共性问题同步改、深层问题系统改,确保巡察整改走深走实见长效。
(二)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加快重点工程推进。全面落实省、泰州臭氧污染防治要求,把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治理作为当前大气治理工作的重点。督促国信靖江、苏源热电2家公司加快完成全负荷深度脱销改造、德桥仓桥完成低效呼吸阀的更换。对全市表面涂装、汽修行业进行全面拉网排查,严厉查处管理混乱、废气直排、污染严重的涉气企业,保持高压态势,推动企业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督办力度。紧盯省控站点及周边空气微站、园区微站、乡镇站点数据,及时响应异常高值,开展溯源核查,强化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形成问题闭环。定期对督办曝光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真正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标本兼治。推动全市面上的“大环境”改善,下大力气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落实铸造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在确保完成37家改造任务的基础上,尽早启动全部198家的全面整治,推动铸造行业提档升级,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关闭;对全市150余条道路每月开展积尘负荷走航监测,交办超标道路,对屡禁不止的工地、重大项目扬尘问题加强联合监管、严管重处,切实减少积尘、车辆飘洒、带泥上路等问题。同时抓好秸秆垃圾焚烧、生物质锅炉、餐饮油烟、站点周边微环境等综合治理。
(三)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推动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优先实施沿江、重要河道等敏感断面上下游和优Ⅲ以下水体沿线生活污水收治工作,确保管网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维护,低水位运行。推动新一轮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督促平均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低于260毫克/升的城市污水处理厂、低于150毫克/升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开展“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二是推进农田退水治理先行先试。特别是夏仕港作为通南地区主要排涝通道,汛期存在降类风险,沿线的镇街应优先开展农田退水治理,减轻对下游国考断面的影响。强化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落实畜禽养殖场问题整改。优先实施国省考断面上游池塘标准化改造、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及养殖尾水治理等工作。三是严格工业企业监管。开展涉水企业规范化整治,指导企业提升污染防治管理水平,督促工业企业完善企业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网错接混接整治,重点消除污水直排和雨污混接等问题。按照“一企一管一口”的整改要求,督促涉水大户企业按规范安装流量计、总磷、COD等监测设备,监管废水排放企业预处理达标情况。严查沿江沿河沿港重点涉水企业偷排直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同时常态化开展联合行动,落实靖泰界河联防联控机制,深化船舶码头污染控制,加强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
(四)实施土壤环境治理提升工程。加强地块联动监管,持续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报告评审,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年度核算,完成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国家考核目标(大于98%)。配合泰州市做好国家级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和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努力打造8个“无废工厂”、开发区“无废园区”创建。做好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推进“一井一策”国考点位监测井达标排查整治。推动靖江开发区新港工业园和靖江市华晟重金属防控有限公司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完成靖江市华晟重金属防控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项目建设,努力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
(五)持续开展危废专项整治行动。协同危险危废安全专业委会各单位做好危废和核与辐射领域环境安全工作,加强机动车行业危废专项整治长效管理,大力推广小微危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减少小微企业环境安全隐患、降低处置难度和处置费用。开展重点危废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评估,完成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深入持续开展固废排查整治,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尽快完成闭环整改,积极推进沿江区域固废专项整治行动,督促跨省、跨市移出和接收单位完善备案手续,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土壤调查和检测,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六)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列入省民生实事的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其他2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有效管控,积极上争落实资金,明确建设主体和各自责任,力争10月底前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委托技术机构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形成清单上报并完成年度整治任务。
(七)提高执法监管效能。持续开展“三打”专项行动,积极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充分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用电监控、一企一档等平台数据,结合无人机、走航监测,实现定性、定量分析研判,针对性开展突击检查,推进重要支流周边、长江岸线周边环境隐患排查以及涉磷企业执法检查,查办一批具有震慑力的典型案件,有效打击偷排直排超标排污行为。严把案件质量关,加强行政执法案件、执法文书审查和法制审核,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培训,持续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执法效率,强化环境执法有效监督。
(八)加快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加大日常工作调度、明察暗访和问题曝光力度,举一反三,做好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摸清掌握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加快整改“老问题”,妥善处理“新问题”,提前消除一批重大环境风险隐患,坚决杜绝“假装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现象,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提前消除一批重大环境风险隐患,全力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
(九)力图全社会环保意识高耦合。努力做好“结合”文章,把各项活动与上级要求、靖江实际紧密融合,积极宣讲靖江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充实“美丽学校”团队力量,努力做好“创新”文章,结合不同群体的个性需求,量身定制主题活动,推动工作不断走向深入。持续开展“香橼花”环保志愿服务、生态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等活动,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引导社会公众走近环保、了解环保、信任环保、践行环保,努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体系。
(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办事流程,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环评审批行为,提升环评服务效能。对重大项目采取容缺受理,先行组织开展技术审查等工作,待容缺要件完成后第一时间予以审查和批复,推动重大项目早审批早开工早投产,进一步持续扩大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范围,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加强环评单位和环评从业人员动态监管,不断提高第三方服务质量,加强环评行业自律管理,维护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