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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靖江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4-07-05
文号 时效

2024年度上半年重点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7-05 16:20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泰州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高目标牵引、全方位争先,不断完善规划管控引领,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创新项目保障机制,构建生态保护体系,工作成效显著。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1.推进规划管控,优化空间布局。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数据库汇交要求,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完成多轮修改,确保规划数据库成果准确合规,高质量完成规划数据库建库工作。5月24日,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关键图层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通过并正式启用,成为全省第一批启用的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数据库。以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为契机,明确城镇开发边界调出、调入地块,完成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初步方案。统筹推进镇级国土空间规划、镇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西来、斜桥、新桥、东兴、生祠、马桥、季市等7个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按照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相关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已形成初步方案并完成阶段性成果汇报。4月,部署推进镇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各相关属地陆续启动规划编制招投标工作。按照高水平推进村庄规划相关工作要求,积极落实“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在有效确保规划成果质量的前提下,稳步有序推进成熟村庄规划成果专家论证。截至目前,全市累计131个规划发展村庄所在行政村的村庄规划通过专家论证,累计完成全市94%的行政村(139个规划发展村庄)的村庄规划编制。其中,已批复28个,已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3个。稳妥推进中心城区各片区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除滨江新城局部区域控规修编尚未启动外,中心城区其他区域详细规划上半年已完成两轮阶段性成果汇报;滨江新城局部区域控规修编也已启动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

2.强化要素保障,助力高质量发展。有序做好各类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用地报批工作,对京沪高速公路广陵枢纽至靖江枢纽段扩建工程、航天信控火箭动力产业园一期、新时代造船新能源动力船舶生产线、LNG船制造基地等重大项目,加快完善土地征收报批材料;上半年共获批5个批次项目,征转收面积982亩,保障青山鸿蒙、骥洋食品二期等一批重点项目用地。对G2京沪扩建工程、S229扩建工程和S356扩建工程等3个省级以上交通项目,开展征前程序,涉及征收面积1033亩。启动2024年度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目前2024-01号片区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待省规划院审查通过后报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复;2024-02号方案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正在修改完善中,待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完成后报泰州市批复;靖江市2024-03号方案已在靖江市政府网站公示征求集体经济组织意见。科学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有效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同时做好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与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衔接, 为科学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提供可靠依据。今年以来共为两次市资委会会议做好材料准备,完善材料,编制国有土地出让方案,挂牌出让工业用地11宗,面积1100余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土地储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年度供应计划为指导,适时组织土地上市出让。1-5月份共组织挂牌经营性用地4宗,面积122亩,成交价款1.47亿元。

3.严守生态红线,落实监管责任。持续推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流出图斑整改,更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开展2022、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项目验收。对2022年实施的已通过日常变更及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的占补平衡复垦项目进行预验收,预计新增耕地800亩。对493亩已建库立项的2023年占补平衡复垦项目,组织督促各属地加紧施工,力争上半年完成。制定印发《靖江市2024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要点》,市级林长参加义务植树1次,巡林4次,签发总林长令1次。以推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充分挖掘空间开展高质量国土绿化,全市造林1500亩(其中新增造林500亩),四旁植树36万株,新建、更新和完善农田林网3.1万亩,完成森林抚育3000亩,实施6个省级绿美村庄(其中新建绿美村庄4个,改造提升2个)。加快推动新一轮林保规划编制,正在征求各镇和相关单位意见,争取6月底前提交编制成果。严格美国白蛾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发布一期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信息,监测得美国白蛾4头,启动防控应急方案,完成一期幼虫防治工作;完成全市林地湿地内加拿大一枝黄花三轮除治工作,除治面积超过200亩,效果明显。联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执法行动及“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认真组织植物检疫、产地检疫和复检,今年以来共检疫木材8万立方米,苗木4万多株。编制完成《靖江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2021-2035年)》,组织编制申报靖江市长江沿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方案,完成2024年度全市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工作。紧扣“新增控零、存量清零”目标,切实用好省违法用地实时监管平台、“慧眼守土”等信息系统,确保违法行为发现、制止在萌芽,解决在初始,以“零容忍”态度遏制新增,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截止5月底,累计巡查500余次。序时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试点工作,已完成处置925宗,面积1758.49亩(其中耕地1505.5亩),面积整治率为83.8%。正在完善292宗项目的组卷报批,报批后预计整治面积完成率将达95%以上。扎实做好卫片执法违法违规用地合法性判定和查处整改,完成填报核查。坚持守好初信初访第一道关,争取做到问题一次性解决到位,减少重信重访、越级上访的发生。今年以来共收到263件12345工单,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答复满意率100%。定期召开自然资源信访处置工作会议,有效落实自然资源信访处置工作责任。实行局领导积案、大案包案制,确保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4.围绕基础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及时组织验线,共组织26个项目验线,5个试桩放线。做好日常规划条件核实工作,组织对45个项目规划条件核实,通过36个项目。认真开展双证补办,共完成5个建设项目的双证补办。组织召开建设项目技术审查会议11场次,共计审查项目19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6份、规划平面图19份、规划图则20份、地下管线工程选址红线图20份。认真梳理影响不动产登记速度和用户体验的实际问题,切实提升登记效率。按要求将不动产登记系统及数据迁移至泰州市登记系统,实现地市内“一库一平台”全城通办。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28901件登记业务,其中首次登记1311件、抵押登记7074件、转移登记2859件,其他类型登记17657件。开展“企盼我登”不动产登记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带押过户”、工业用地分幢分层登记和“交地(房)即发证”等工作。积极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做到能办尽办,应办尽办。建立不动产业务“云审核”制度,确保公平合理分配,杜绝权力寻租空间,有效避免“人情件”“加急件”的出现。常态化开展农村不动产日常登记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今年以来共完成农房日常登记602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375宗。按计划推进基础测绘项目实施,确保年底完成项目实施。不断固化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意识,充分利用孤山“三月三”庙会、“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等契机,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地灾防治安全知识。在孤山、滨江湿地公园、马洲岛等森林防火重点地块设置语音安全提示,对进入林区人员发送森林防火、地灾防治短信,截止5月底累计发送提醒短信167万余条。开展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自然资源全领域安全监管,持续深入隐患排查整治。截止5月底共组织巡查检查422次。编制完善《靖江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靖江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联合市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通过局门户网站、电子屏、条幅展板等方式多渠道做好民法典、国家安全、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宣传,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世界地球日”等各项主题宣传活动,努力实现普法惠民利民。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决策部署,解放思想、担当作为,坚持正确方向,立足靖江实际,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一步一个脚印把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付诸于行动、见之于成效。

1.进一步加强规划管控引领。着力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专项规划的约束指导,提高专项规划对详细规划的传导指引,通过规范专项规划意见征求等相关程序,确保专项规划的协调性和可实施性。有序组织相关专项规划专家评审、报批。指导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约束性指标,通过科学合理配置国土空间资源,统筹优化生产、生态、生活空间,完成辖区全域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持续有序组织城镇开发边界内各详规单元规划编制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外“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速推进村庄规划成果论证和审批进度,确保年内完成所有村庄规划成果的报批。在衔接传导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统筹空间布局,促进区域国土空间布局优化升级,实现有限空间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逐步实现法定详细规划全域全要素覆盖的工作目标。

2.进一步强化资源高效利用。继续加大国家、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和本市一大批产业项目及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保障力度,做好项目选址、预审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属地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用好最新征地政策,尽力缩短项目、批次上报材料在本市“停留”时间。加快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报批进度和往年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强化“双合同”监管,推动项目依约建成,加快投产达效。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会同工信、税务等部门全面开展工业用地调查,明确闲置低效用地处置方向。敦促和指导各镇园区开展处置,确保处置比例不低于辖区内工业用地总面积的10%。调整完善《靖江市土地储备交易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收储程序、收购补偿标准,加大收购储备力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出让效益。结合2024年度化债目标任务,完成年度化债任务和债务率等级管控要求。

3.进一步统筹资源保护修复。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科学开展2024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实施,持续推进耕地卫片监督问题图斑整改,积极开展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针对全市后备资源严重匮乏的现状,多渠道排查挖掘整治地块,积极探索耕地占补平衡新机制,强化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管理,全面拓宽入库渠道,力争2024年各类占用耕地自求占补平衡。适时出台林长制工作考核细则,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质保量完成2024年各项工作。合理确定造林绿化空间,结合镇村通道、村内主干路拓宽改造,抓好路道绿化和绿化改造提升,推动高标准农田林网和绿美村庄建设。推进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和湿地修复,不断完善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 年度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示范工程的通知》要求,对新桥镇滨江湿地开展长江沿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并申报省级示范工程,申请省级财政资金。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查漏补缺,有序推进森林城市创建。加大违法用地初始发现、初始处置力度,坚决将违法用地遏制在萌芽状态。持续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全力以赴促销号,强化监管促整改。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持“零容忍”,实现“零新增”。进一步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治理化解积案,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完善长效机制。

4.进一步增强系统服务能力。继续推动“签约即挂牌”“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等工作常态化运行。积极配合推进工改,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审批速度,实现前后阶段“承上启下”工作的有序开展。积极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各项工作,整合全市存量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资源,为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质效,主动与住建、税务、金融等部门协调,利用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平台实现登记信息共享,简化流程、精简材料、缩短办结时限。策应“获取经营场所”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探索开展“交地即抵押”等拓展服务。对已经完成首次登记安置区中未交易的安置房,继续开展转移登记。对照我市“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做好实景三维、大比例尺地形测绘、大地测量等基础测绘工作。持续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编制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制方案,常态化开展地灾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隐患排查,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清零”目标。层层压实森林防火责任,及时排除森林火险隐患。切实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和处理。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重点做好“土地日”、“测绘日”、“宪法日”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继续营造有利于自然资源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信息来源: 靖江市自然资源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