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8513/2024-268484 | 主题分类 | |
发布单位 | 靖江东兴镇 | 发文日期 | 2024-03-19 |
文号 | 时效 |
镇政府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单位) :
为贯彻落实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镇今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市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工作实际,镇政府制定了《2024年靖江市东兴镇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好组织落实。
附件:东兴镇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行动方案
2024年靖江市东兴镇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行动方案
为确保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行动科学、有序、安全开展,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围绕“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目标,坚持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基本原则,通过开展春季集中防疫、夏季集中补免、秋季集中防疫三大行动和狂犬病集中免疫行动,确保全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牲畜耳标佩戴率100%,畜禽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率100%。
二、行动内容
(一)压紧压实防控责任。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对标对表查找防控薄弱环节,聚焦聚力防范化解疫情风险,进一步推动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属地管理责任。要充分发挥动防指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明确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防控职责,压实相关监管责任,强化联防联控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形成防控合力。要进一步巩固深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网格化管理机制,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监控、现场走访等形式,压紧压实养殖、贩运、屠宰、经营等单位和个人的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指导服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底线。
(二)突出做好集中免疫。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扎实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有序组织春、夏、秋集中防疫行动和犬类狂犬病集中免疫,确保应免尽免。对自行免疫的畜禽规模场,要安排专人将强制免疫病种防疫要求送达场方负责人并签收,督促场方按程序实施免疫;对无自免能力的畜禽养殖场、散养户饲养的牲畜和居民养殖的犬,要组织动物防疫人员开展集中免疫。
(三)重点抓好免疫监测。切实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基础免疫,统筹兼顾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新城疫、牛结节性皮肤病等疫病的免疫工作。加强对“先打后补”场及其他自免场实施程序化免疫的督促指导,规范免疫操作,健全免疫档案。根据免疫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免疫抗体监测,评估免疫效果,落实补免措施,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双达标”。加大病原学监测频次和覆盖面,把病原学监测作为排查带毒畜禽、污染环境早期发现的重要手段,准确掌握疫情动态,落实针对性措施,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四)有效落实防控措施。做好非洲猪瘟排查工作,严禁使用泔水饲喂生猪,落实生物安全措施,要继续推进“三灭四消”行动,突出养殖、运输、屠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清洗消毒和灭害工作。强化畜禽屠宰行业监管,指导督促相关场所做好清洗消毒工作。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落实好防鸟防鼠、封闭管理、引入隔离等措施,加强人流、车流、物流、水流、畜禽流的管控。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严格落实调入动物落地报告制度和隔离观察措施,强化违法违规调运畜禽行为查处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
(五)切实强化应急管理。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围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完善应急预案,健全指挥体系,补充更新应急物资,强化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坚持“早、快、严、小”原则,加大疫情排查力度,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和疫情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现可疑疫情,能迅速应对,规范处置。及时分析评估高温高湿、洪涝灾害、台风等异常天气下动物疫情的发生风险,积极做好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的落实,确保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工作安排
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3月初开始,4月底结束;犬类狂犬病集中免疫4月20日开始,5月上旬结束;夏季集中补免行动7月初开始,8月底结束;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9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各项工作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每次行动首月10日前。统筹做好疫苗标识、检测试剂、消毒药品和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以及人员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春、夏、秋三季集中防疫行动分别为3月10日~4月20日、7月10日~8月20日和9月10日~10月20日,狂犬病集中防疫由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结合春防工作安排实施,5月10日前完成狂犬病集中防疫任务。兽医站要督促指导具备自免条件的规模场按程序实施免疫;组织对无自免能力的养殖场和散养户开展集中免疫,突出抓好新近补栏、前期未免及已过免疫保护期畜禽的补免工作。
(三)自查总结阶段:三季集中防疫行动分别为4月21日~30日、8月21日~31日和10月21日~31日。对实施阶段的工作情况开展检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及时补免或加强免疫,并分别形成防疫行动工作总结。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控行动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要围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监测、养殖场生物安全及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等方面,切实加强对防疫员及自免场、社会化服务组织防疫人员的管理和指导。要全面推进实施畜禽规模场“先打后补”等工作,按期开展各项集中防疫行动,抓实防疫措施,确保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二)加强物资管理。要加强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和标识管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先打后补”机制执行下疫苗标识各项管理制度,持续优化比选订购、签收储存、进出库登记、发放使用等工作和业务流程的闭环管理,确保疫苗标识的使用管理各个环节规范有序、职责清晰、有章可循、有账可查、追溯到人。
(三)加强调研督导。要紧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落实、重点措施执行等情况以及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热点难点,开展工作调研,强化问题整改,推动工作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向好。要强化防疫监管,对拒不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因免疫不到位以及不认真落实清洗消毒和检疫隔离等防疫措施,从而引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养殖场(户),严格依法处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