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37529/2020-01226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
发布单位 靖江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0-04-17
文号 靖政办发〔2020〕18号 时效 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重点指标监测和推进相关工作职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7 11:05 浏览次数: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为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精准反映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成效,现对重点指标监测和推进相关工作职责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要求,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致力拓宽提速转型、提优结构、提质增效新路径,全力以赴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二、责任分工

(一)市统计局:

主要职责:做好各类统计指标的指导、审核和查询工作。

工作内容:(1)根据行政审批部门反馈资料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完善工作,为规模以下抽样调查提供优质的样本单位。(2)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税务局等部门反馈资料,及时做好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入库工作。(3)做好新增投资项目的入库工作,帮助基层梳理项目源,并指导入库材料的准备,加强对项目批文、施工许可、项目编码等入库材料规范性审核,提高项目申报通过率。(4)定期向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住建局和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反馈相关指标上报情况。

(二)市发展改革委:

主要职责:(1)负责牵头组织全市经济运行监测;(2)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监测和推进工作;(3)负责服务业经济相关指标的监测和推进工作,重点关注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部分服务业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指标以及每年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完成情况。

工作内容:(1)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研究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2)每月27日前向市统计局反馈全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每月底前向市统计局提供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额预测数;根据月度上报情况协调处理数据差异,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地区应统尽统。(3)每月底前向市统计局提供全市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和其他非营利性服务业工资总额预测数,及时关注企业上报动态,协调解决指标异常波动情况,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和地区应统尽统;助推企业达规列统,完成年度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新增入库工作。

(三)市农业农村局:

主要职责:(1)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分析农业经济运行情况,重点关注农业总产值、农业增加值完成情况;(2)负责农业投资推进,协助做好监测工作;(3)负责指导下属单位准确上报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工作内容:(1)根据年度目标提前分季对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及产量进行预测,并将预测结果反馈至市统计局;做好畜牧业、渔业、林业及农业服务业相关指标统计,并将统计结果及时反馈市统计局。(2)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农口管理部门及时向基层统计站提供农业投资项目材料,协调落实投资项目上报工作。(3)指导城南畜牧兽医站劳资统计工作,准确填报从业人员劳动工资数据。

(四)市工信局:

主要职责:(1)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进行监测预警、预期引导,开展中小企业梯次培育,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入库;(2)负责全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3)做好本部门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工作内容:(1)实施工业运行调控目标,组织开展企业信息采集和行业统计分析,每月底前(季末25日前)向市统计局提供全市规模以上产、销、利、税四大指标增幅及销售利润率预计数;及时关注企业上报动态,协调解决指标异常波动情况,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和地区应统尽统;关注规模以下抽样企业经济运行质态,把控营业收入增长态势,及时将预测情况反馈市统计局;助推企业达规列统,完成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入库工作。(2)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工口管理部门及时向基层统计站提供工业投资项目材料,协调落实投资项目上报工作。(3)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准确反映本单位从业人员劳动工资情况。

(五)市住建局:

主要职责:(1)负责全市建筑业总产值的监测和推进,做好新增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的入库工作;(2)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统计监测和推进工作;(3)负责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工作内容:(1)季末25日前向市统计局提供全市建筑业总产值预测数,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及时关注企业上报动态,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应统尽统;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情况,及时向市统计局反馈新增资质企业名单,配合做好每月新增列统工作。(2)每月底前向市统计局提供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网签数据;指导房地产企业做好投资额、商品房销售面积和劳动工资统计;及时提供新增和变更的房地产企业名单,配合做好新增列统工作。(3)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劳动工资统计。

(六)市商务局: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商贸经济相关指标的监测和推进工作,重点关注批发零售业销售额增幅、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增幅以及每年新增商贸企业数完成情况。

工作内容:每月底前(季末25日前)向市统计局提供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单位销售额、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单位营业额预计数;及时关注企业上报动态,协调解决指标异常波动情况,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和地区应统尽统;关注限额以下抽样单位经济运行质态,把控批发零售业销售额和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增长态势,做好优质样本单位储备;助推企业达规列统,完成年度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新增入库工作。

(七)市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水路运输总周转量的监测和统计工作。

工作内容:开展公路和水路客货运周转量情况调查统计,分析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态势,重点关注公路、水路运输总周转量完成情况。

(八)市税务局:

主要职责:负责开票销售、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增值税等指标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工作内容:(1)开展各行业开票销售、增值税的统计,重点关注工业开票销售、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增值税指标实现情况,及时进行分析。(2)筛选全市所属期开票销售达到一定规模的各行业企业,每月底前向市统计局提供相关企业名单和开票情况。

(九)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靖江市支行: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金融机构相关指标的监测和推进工作。

工作内容:组织和指导全市金融机构做好相关指标的统计和监测工作,重点关注人民币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保费收入等指标完成情况及在泰州各市区位次,及时进行分析,推进相关工作。

(十)市行政审批局:

主要职责: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变更、注销信息,并进行分类统计。

工作内容:(1)每月8日前向市统计局反馈上月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变更、注销等信息。(2)做好新注册单位的分类统计,每月8日前报送市统计局。

(十一)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局:

主要职责:负责规模以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营业收入和劳动工资的监测和推进工作。

工作内容:指导规模以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开展统计工作,重点做好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指标的统计和监测,关注完成情况,及时进行分析,推进相关工作。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规模以上新闻出版、电影放映企业的统计监测和推进工作,市文体旅游局负责其他规模以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的统计监测和推进工作。

(十二)市法院、卫生健康委、城管局、财政局、医保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史志办:

主要职责:负责本部门或指导抽中下属单位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工作内容:开展劳动工资统计,准确反映本单位或下属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宏观形势,全市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出实招、抓实绩,促进全市各行各业不仅要全面复工复产,而且要达产达效。各部门要有责任担当之勇、统筹兼顾之谋、组织实施之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二)强化责任担当,务求工作实效。各部门要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消除经济运行中的障碍、困难,疏通政策措施执行的堵点、难点,提高政策措施实施的质量、效果。尤其要加强对工业、消费、金融、房地产等方面运行变化的跟踪监测,了解发展现状,提升行业监管水平,确保经济呈现总量扩张、质态提升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联动协作,提高数据质量。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分工协作,共享基础数据,共同研判形势,合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序时推进。同时也要将统计监测和GDP改革推进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充实部门统计人员力量,严明工作机制,打通与企业沟通的”最后一公里“,切实提高数据质量,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得到及时准确反映。



靖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 靖江市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