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7529/2020-01272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0-10-12 |
文号 | 靖政办发〔2020〕60号 | 时效 | 有效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江苏省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创建江苏省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靖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2日
创建江苏省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公共阅读服务体系,整体提升书香城市建设水平,确保创成江苏省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根据江苏省全民阅读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书香江苏建设测评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书香城市测评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江苏省书香城市(县市区)基本标准》《江苏省书香城市(县市区)建设指标体系(修订)》为导向指引,以构筑全民阅读公共服务体系为基本路径,通过书香城市建设,促进阅读设施服务更加完善、阅读精品供给更加丰富、阅读活动推进更加有效、阅读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在全市形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风尚,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到 2022年,力争各项创建指标全面达到江苏省书香城市建设测评标准,创成江苏省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共阅读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1.完善图书馆总分馆制。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公共阅读体系建设,确保市图书馆对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实施总分馆制,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图书分馆设置率达到100%,村(社区)分馆设置率达到80%以上,图书流转机制健全、措施得力。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实施农家书屋提档升级工程,确保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图书分馆和村(社区)农家书屋覆盖率100%,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图书分馆或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藏书量不少于5000册,农家(社区)书屋平均自有藏书量不少于1500册,并全部纳入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建设1-2家24小时自助图书馆,加强自助借还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功能完好、使用率高。(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2. 加强中心书城和实体书店建设。积极发挥市新华书店全民阅读重要阵地的示范效应,带动全市实体书店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积极推进城区实体书店发展,合理布局、努力招引24小时实体书店,着力打造省级最美书店;加强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实体书店和农村发行网点建设,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实体书店覆盖率达100%,农村发行网点占行政村比率50%以上。(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市新华书店,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3.推进阅读新空间建设。鼓励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建设全开放、自助式、多功能的城市书房等阅读空间,标配软硬件,与市图书馆实现通借通还,着力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家门口图书馆”,满足广大群众阅读需求。在数字影院、大型综合体、办证大厅、酒店、公园、车站、医院等场所开辟各类阅读点。支持鼓励我市各类法人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各类共享阅读空间,服务全民阅读。(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总工会,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4. 加强其他公共阅读设施建设。加大数字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建设力度,完善在线阅读、多终端阅读系统,60%以上村(社区)农家书屋拥有公共数字阅读终端,为读者免费提供无限制的数字阅读服务。完善城乡阅报栏屏建设,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公共阅报栏(屏),50%以上村(社区)建有公共阅报栏(屏),加强阅报栏屏管理服务,制定管理制度,做到有人管理、内容更换及时,为市民群众提供便捷阅读服务。(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局、市融媒体中心、邮政公司靖江分公司,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二)广泛开展各类阅读活动,培育特色品牌。
1.培育打造阅读活动品牌。积极培育“书香马洲”读书节阅读活动品牌,扎实开展2020年、2021年靖江市全民阅读主题活动。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深入挖掘和发挥名人效应,精心打造“一镇(村)一品”,形成特色鲜明的区域性阅读品牌。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特色化的、面向不同读者群体的阅读活动,提升认知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2.组织参与全省重点阅读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全省统一部署的“江苏全民阅读日阅读推广活动”“全民阅读春风行动”“农家(社区)书屋主题阅读推广活动”等重点阅读活动,确保全民阅读活动常态化开展、贯穿全年。(责任单位: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3.开展导读荐读活动。机关各部门对国家、省和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向读者推荐的优秀读物要进行宣传导读和推广普及。同时,市新华书店、市图书馆、市融媒体中心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开展优秀出版物推荐导读活动。(责任单位:市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4.组织阅读关爱活动。实施儿童和青少年阅读素养提升行动,开展学龄前儿童阅读和亲子阅读推广活动,提高儿童和青少年阅读能力,培养阅读习惯。开展特殊群体关爱行动,为老年人、残疾人、贫困家庭子女或留守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特殊人群的阅读提供便利,有针对性地提供阅读关爱服务,定制个性化的阅读活动。(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5.开展书香系列建设评选。认真落实开展书香机关、书香校园、书香企业、书香社区(村)、书香家庭等争创活动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书香机关、书香校园、书香工会、书香企业、书香社区(村)、书香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建的生动局面。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要积极组织参与书香系列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三)强化全民阅读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
1.健全组织领导。把全民阅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全民阅读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指标,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倡导和推动全民阅读,以适当方式参与全民阅读活动。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要强化对书香城市创建的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责任部门联席会议,统筹开展全民阅读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推动书香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各负其责,找准工作着力点,积极组织参与全民阅读活动。(责任单位: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2.落实经费保障。市级财政设立全民阅读专项资金,纳入市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有效统筹好全民阅读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全民阅读工作。(责任单位: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
3.强化考核评价。将全民阅读工作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考评的重要指标,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保障和支持各地、各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法人开展阅读活动,使全民阅读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加强督查考核,建立书香城市创建责任追究制度,发现问题通报有关责任单位,及时督办解决;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影响考评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明办、市文体旅游局)
4.加强全民阅读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并逐步扩大全民阅读领读者和阅读推广人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引导他们积极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成立全民阅读组织促进会,加强对社会阅读组织管理,引导扶持他们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成立市全民阅读志愿服务总队,在市图书馆和各镇图书分馆、村(社区)书屋等基层阅读场所建立全民阅读志愿服务站,并实施注册登记与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文明办,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四)全方位开展宣传服务活动,扩大全民阅读影响力。
1.加强舆论宣传。在市主要媒体开设常态化阅读专栏专题节目,并刊播全民阅读公益广告,全年不少于 20 条。重大阅读活动期间,在商业街、车站、广场公园等人群密集场所,充分利用宣传画、电子显示屏、车体广告等载体,广泛开展全民阅读、书香城市创建公益广告宣传。(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新闻出版局、市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2.选树特色典型。总结宣传全民阅读品牌活动、阅读推广人、特色阅读空间、典型机构的经验做法,定期评选表彰全民阅读工作各类先进。建立全民阅读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向书香江苏公共服务平台(含书香江苏微信公众号)报送。(责任单位: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3.净化阅读环境。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推荐、读书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各类阅读推广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各种非法有害出版物及信息,及时扫除各类文化垃圾,净化线上线下阅读环境,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市委网信办、市文体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
三、实施步骤
根据省书香城市建设测评选树工作部署要求?,我市创建江苏省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基础准备阶段(2020年7月—2022年4月)。
1.会议部署。在制定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召开书香城市创建工作会议,部署创建工作,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工作推进。各责任部门单位对照《关于创建江苏省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和任务分工表,狠抓推进,有效落实,提升水平。
3.做好台账。组建创建工作台账组,开展专题培训,合理分工,对照《江苏省书香城市(县市区)建设指标体系(修订)》,精细做好各项台账资料。
(二)自测申报阶段(2022年 5月底前)。
1.自测自评。2022 年 5月底前,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江苏省书香城市(县市区)建设指标体系(修订)》进行自测自评。
2.积极申报。在自我评估合格的基础上,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填写资格申报表,向泰州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申报。
(三)接受测评阶段(2022 年6月—10 月)。
1.接受资格审验。2022年6月,接受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进行资格审验。
2.接受材料审核。2022年7月,按照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报送审核材料,接受省审核。
3.接受实地测评。2022年8月至10月,接受省测评组以听取汇报、实地考察、随机访谈等方式对我市进行实地测评。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创建江苏省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的实施意见》《江苏省书香城市(县市区)建设指标体系(修订)》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推进指标落实,确保书香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公共阅读设施建设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阅读活动等其他任务指标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