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37529/2021-00089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单位 靖江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1-01-22
文号 靖政发〔2021〕8号 时效 有效

靖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靖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16:07 浏览次数:

为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秩序,根据《靖江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靖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通告如下:

第一条 本市行政区南环路以北、北环路以南、东环路以西、 西环路以东所围合范围,总面积约12平方公里,全年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详见附件)。

第二条 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燃放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查禁违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第三条 本通告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靖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靖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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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靖江市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