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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靖江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3-01
文号 时效

靖江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09:27 浏览次数:


2022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江苏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泰州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二十条》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深化落实上级关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提质“靖快好”政务服务品牌,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一是推动镇街“两清单”规范化管理。明晰公共服务事项和帮办代办服务事项范畴,梳理我市村(社区)公共服务和帮办代办事项清单(“两清单”),全面征求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办事处)关于要素调整的意见,确定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30项,帮办代办服务事项45项。二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办理流程上减少评估研究环节;涉及改革的事项所需材料从21项精简到3项,仅需提出申请并填写告知承诺书即可;办结时限从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30分钟左右,申请企业可当场拿证。三是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开展企业“1+N”注销套餐办理试点,以“1”张营业执照注销为核心,实现“N”张准入类许可证件注销联办为突破,构建系统集成的企业注销套餐体系。通过“证照注销联办”,办理人只需携带一套相关材料,填写一张证照注销联办申请表,经由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并联审批,就能将“证”“照”同时注销。四是探索“1+N”审批新模式。对药品、医疗器械等10个高频事项涉及的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对审批流程进行再优化,实现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执业药师注册、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等关联审批事项一次告知、同步受理、资料共享、精简流程、统一发证。

2.严格规范基层综合执法。开展全市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梳理全市行政裁量权基准,重点执法领域率先全面贯彻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共梳理出本级行政执法单位制定的含有行政裁量权基准的文件4个,上级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31个。分批次调研全市9个镇(街道),从软硬件配备、队伍建设、执法水平等方面客观评价基层综合执法效能,确保基层综合执法严谨高效。经评估,大部分下放的权力基本运行情况良好,累计办案595件,拟定收回权力4项。严格制定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培训方案,要求各单位在规范制定开展执法人员培训的同时注重加强执法辅助人员的培训管理,全市1548人完成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学习考试。

3.不断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泰州市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动态调整各领域及市、镇、村三级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清单,加快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应用。调整优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办事指南等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今年以来重点领域累计公开涉及市场规则标准和教育、医疗卫生、稳岗就业等与民生相关的各类文件800余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68件,依申请公开152件;发布医疗、教育等各类政策简明问答12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强化网络舆情督查督办,编发督查通报43期,解决群众身边问题百余个。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相关程序要求,修订《靖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发布《靖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重置价格和装饰装潢补偿标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022年已备案审查市级部门和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2年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40件,其中继续有效162件、废止58件、失效20件、拟修改21件。

2.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各决策单位严格落实《靖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依规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全年共开展涉法性文件审查116件,重大协议审查6件。成立市政府依法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将长江大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城乡规划、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综合保障等4个领域28名专家纳入成员名单。建立护航船舶企业发展、重大公共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等5类106名市级法律咨询专家库,40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专家库,为市政府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及其他重要事务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全市35名公职律师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作用,服务保障机关部门重大决策出台、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事件处置等。

(三)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开展“优化营商环境 市场法治护航”三大专项行动。聚焦企业和群众法治需求,以解决法治领域市场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开展提升市场秩序执法监管效能、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3大类11项活动。各牵头部门累计推出“‘一业一证’促发展 利企便民见实效”、“推进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等营商环境领域法治实事18项。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开展法治督察暨营商环境专项检查,重点整治法治意识淡薄、重处罚轻服务、涉企案件滥用强制措施以及执法自由裁量权等问题。

2.提升柔性执法质效。发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194项、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660项,除涉及重大安全生产和环保突出问题外,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一次告知、二次提醒、三次约谈、四次处罚”。今年以来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案件共计10043件,减免金额1348.66万元,最大程度保护了经营秩序和创业热情。

3.探索涉企行政指导。发布首批“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便于企业快速、简明、准确地排查行政处罚风险点,强化行为合规意识。通过将行政指导融入涉企行政执法中,引导企业排查风险,指导企业合规经营。持续关注企业及执法部门对清单执行的情况意见,畅通反馈通道,调研评估落实效果,动态调整内容,分时序、分阶段推进清单的完善,实现合规清单对高频违法风险的全覆盖。

4.加大涉企法治供给。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活动。组织律师服务团为企业精准“把脉”,帮助企业查找、梳理经营管理中的各种法律风险,提出合规应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助力产业链上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万所联万会”工作机制,成立“律师法律服务流动诊所”,组建由22名律师组成的助企纾困讲师团,走访船舶、空调、警用装备等重点产业链企业622家,提供法治体检615件,化解纠纷205起,提供各类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

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和联动事项清单,实现“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联络员制度、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有序运行。按时间节点发放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单、普法重点任务督办单。配优配强普法宣传队伍,市镇两级建成“八五”讲师团、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和民法典宣讲团,组建全市学校法治辅导员库,全面调整法治副校长,强化法律明白人选培用,确保年度普法责任落到实处。

(四)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坚持按照“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不断创新行政复议方式方法,以法律为准绳,从案件事实出发,以实现“案结事了”为目标,以行政复议为手段,努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4件,同比增长89.1%,其中受理172件,驳回申请2件,办结152件,驳回复议请求42件,直接纠错6件,纠错率3.94%。

2.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的意见》,全市行政机关共办理125件行政应诉案件。综合运用督察整改、纳入法治考核、全市通报等方式,全面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切实解决“告官不见官”问题。组建长江大保护行政应诉律师团,有序做好相关案件应诉工作。开展应诉案件研判工作,严格落实法律顾问、法制审核等制度,对案件进行全面研究分析,对实体和程序各个环节逐一讨论,降低败诉风险,以行政诉讼促进依法行政,从根本上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3.强化非诉纠纷多元化解综合体系。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促和谐”和服务业领域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不断加强对多发性、涉民生、涉众型等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完善人民调解员学习、培训、考评、奖惩等各项管理制度,分层分级开展各类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调解员业务素质。采用广泛排查、重点排查和关键时段排查等方式摸底,强化重点领域矛盾风险防范,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稳控矛盾风险。全年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11024起,调解成功11021件,调解成功率99.99%。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今年以来,靖江市主要负责人严格对照《靖江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高位谋划,汇聚法治政府建设合力。讨论通过《靖江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靖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等重要文件,将重点工作任务逐一明确到了93个责任单位和12个街镇,推动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政府建设新格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202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先后就行政复议、长江大保护应诉等工作进行指示批示,市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旁听法院庭审,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坚持统筹推进,提升重点任务落实质效。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及“一办三组”协调会,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狠抓“关键少数”,专题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政府部门、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实现全覆盖。精准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列入全市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市级政府部门实行“一部门一细则”,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细。三是坚持示范引领,形成学法用法良好氛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基层党员冬训的核心内容。市委中心组、政府常务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原文及安全生产、信访等法律法规。在“靖江干部网络学院”开设“依法治市”学习专栏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题,将包括四套班子领导在内的全体国家工作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学习积分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分。

三、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个别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强、学法积极性不高,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要在全市各级组织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学习,确保学深悟透,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充分奠定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履职的思想基础。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有待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不均衡现象依然存在,镇街、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参差不齐。要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机制,全面梳理各属地各部门的职责内容,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考核评价、工作督查等各项机制。

(三)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能力有待强化。少数镇街执法力量仍显薄弱,执法人员的流动性较大,执法人员的知识储备和实践经验难以应付复杂案件的办理。要持续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培训工作,努力消除执法过程中人员能力不足而引发的重实体、轻程序等问题。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

2023年,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在持续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提高行政效率上持续发力,动员全市机关强化自身建设,砥砺前行、笃行不怠,努力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走在前、当表率、作标杆,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提升政治站位,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持续加力。着眼强化政治自觉,坚持“政治立身”,继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其作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学习的核心内容之一,形成学习长效机制,使“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领域”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切实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本质内涵与根本要义,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的政治遵循与思想伟力。

(二)提升工作实效,在细化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上持续加力。贯彻实施“一规划两纲要”的整体部署,细化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全市各级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确保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能及时在我市形成生动实践。

(三)提升决策水平,在推进政府权力运行规范化上持续加力。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对现行政策措施的建议意见,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对重大措施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完善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中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及时全部立卷归档。

(四)提升执法质效,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上持续加力。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全面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确保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加大对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软硬件设施的配备,并将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列入全市法治建设考评内容。积极构建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三位一体”的大监督格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采取专项督察、案卷评查、以案释法、随机调查等方式,对全市各类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面监督。


信息来源: 靖江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