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37617/2023-00687 主题分类
发布单位 靖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3-06-15
文号 靖社管〔2023〕34号 时效

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靖江市北蓝救援队并准予注册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6-16 08:57 浏览次数:

叶波等三位举办者:

你们报来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研究,同意成立“靖江市北蓝救援队”,法定代表人:叶波,地址:靖江市南环路18号,业务主管单位:靖江市应急管理局,业务范围:开展防灾避险、灾害逃生知识的宣传和推广普及工作;开展自救、急救、户外安全、灾害逃生等技能知识辅导;协助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服务;开展境内救援领域的交流活动。

该单位注册登记后,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严格按照登记的章程开展活动,逐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重大活动要提前报告,及时办理各种变更登记,按时参加年度检查,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为我市应急救援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靖江市北蓝救援队,属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事非营利性的社会服务组织,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同时资产来源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者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各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票据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民政、财政、物价、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靖江市民政局

2023年6月15日


信息来源: 靖江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