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54626670/2020-01681 主题分类 文化
发布单位 靖江市文体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0-09-24
文号 时效

关于开展靖江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4 08:41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文化站,市文化馆,各非遗项目保护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非遗传承人)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参照《江苏省非遗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办法》基本规定和申报流程,经研究,决定开展靖江市第五批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一)申报靖江市第五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艺双馨;

2.从事我市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3)传承实践活动的人员,传承谱系清晰,具有明确的师承关系;

3.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10年以上,本市居民或在我市长期居住工作的其他人员,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

4.在所从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领域内具有公认的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权威性和影响力;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能够积极配合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公益性宣传、展演、展示等活动。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暂不接受申报:

1.目前在该项目领域内存在争议的传承人;

2.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3.群体性较强的项目,如民俗类项目,目前难以确定其代表性的传承人;

4.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程序

1.申报。申报工作遵循自愿申报的原则,由本人向非遗项目保护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向市非遗保护中心(市文化馆内)提出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名单(见附件1),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2.审核。市非遗保护中心接到申报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遴选符合条件的传承人名单,与原始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到市文体旅游局;

3.评审。市文体旅游局结合申报项目的条件要求和分布情况,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原则,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开展评审工作,提出靖江市第五批非遗传承人推荐人选;

4.公示。靖江市第五批非遗传承人推荐人选将向社会公示7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推荐人选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文体旅游局提出;

5.认定。市文体旅游局根据评审小组的审议意见和公示结果,审定靖江市第五批非遗传承人名单,并予以公布。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填写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学艺与实践经历、技艺特点、授徒传艺情况、个人成就和为该项目保护传承所做的贡献、持有该项目相关实物或资料情况、反映申报人技艺特点的图片、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履行传承义务的承诺书、本人申请及授权书等(见附件2);

2.补充材料:申请人可以递交除申报表以外的其他补充材料,包括:能体现申报人成就的证明复印件;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及照片(电子版文件名须附文字说明及摄影者或版权所有者的姓名)、音像资料等。

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人的传承关系和在本项目中的精湛技艺。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入选资格。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文化站,各非遗项目保护单位要加强非遗传承人队伍梯队建设,广泛发动,精心组织传承人申报工作。申报推荐的候选人要得到申报人所在单位、项目保护单位认可,要严格把握申报条件,重点推荐技艺突出、公认程度高、有较大影响力的传承人,在组织申报评选过程中,可视情况增加面试等环节,确保代表性。

2.严格把关。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文化站,各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市非遗保护中心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特别是申报人基本信息、个人简历、从艺起始年份、传承谱系等情况,确保项目申报材料反映的内容真实、完整,表述准确、简要。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进入评审程序。原则上1个项目推荐传承人1-3名,个别分布范围广、从事传承人员多的项目可以推荐传承人5名。

3.信息公开。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文化站、各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在申报推荐工作中,要详细告知传承人申报者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申报工作所需各项条件和标准,以及申报工作流程和评定政策等相关信息,引导传承人正确对待申报工作,确保传承人申报工作平稳开展。

4.及时报送。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文化站、各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于2020年10月26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靖江市非遗保护中心(靖江市文化馆内),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非遗项目保护单位推荐名单1份(加盖印章);

(2)传承人申报表一式6份,分别装订成册;

(3)申报材料电子版U盘1个,内含传承人申报书、传承人2寸彩照、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6张等,辅助材料报送形式不限。

联系单位:靖江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靖江市非遗保护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闻 波(89181425)、王金甫(84834416)

附件:1.靖江市第五批非遗传承人推荐名单

2.靖江市第五批非遗传承人申报表

3.靖江市已公布各级非遗名录统计表

靖江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