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27-309号)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27-309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编号:27-309,问题:靖江市苏源热电有限公司:1.燃煤电厂长期使用含污泥、工业垃圾等固废的混合燃煤,散发有毒废气,影响周边群众健康,该电厂无污泥燃烧处置资质,无相应环保设备;2.企业烟气在线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监测数据不达标;3.该公司部分生产项目距居民区及学校仅约300米,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望查处。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城南办事处。
三、整改措施
1. 完成新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完成验收备案手续。同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 完善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手续,未取得固体废物处置合法手续前,严禁掺烧固体废物;
3. 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靖江市人民政府城南办事处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安全、环保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确保企业生产对周边居民及学校的正常生活不构成影响。
四、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31日。
五、整改完成情况
1. 靖江苏源热电有限公司已安装并联网在线监测监控设备,且已完成验收备案手续。
2. 靖江苏源热电有限公司2020年后至今未接收水处理污泥掺烧。
3. 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靖江市人民政府城南办事处已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安全、环保监管,已督促企业加强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确保企业生产对周边居民及学校的正常生活不构成影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16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