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公示(2-8号)

发布时间:2025-02-28 14:46 浏览次数: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2-8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编号:2-8,问题:靖江市江平路56号江苏三立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生产过程粉尘较大,废气直排,近期企业采取搬离生产设备或阶段性停产等手段逃避检查。同时,该企业使用易燃气体,存在泄漏风险,要求相关部门查处整改。

二、整改实施主体

靖城街道办事处。

三、整改措施

1. 经靖江生态环境局和应急管理局核实,“近期企业采取搬离生产设备或阶段性停产等手段逃避检查”与“该企业使用易燃气体,存在泄露风险”两个问题均不属实;

2. 根据调查情况反馈问题,制订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企业增大风量,增加罩口面积,优化收集角度,提升焊接烟尘收集效率;

3. 要求该企业焊接工段、水性漆喷漆线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尽快设置监测采样平台。

四、完成时限

2023年6月30日。

五、整改完成情况

1. 该企业已通过增大风量,增加罩口面积,优化收集角度,提高焊接烟尘收集率。

2. 该企业已购买焊接工段、水性漆喷漆线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规范设置监测采样平台,安装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16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                  


信息来源: 靖江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