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0-27 16:04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4年10月至12月进驻我局,对我局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并于2025年6月6日进行了反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落实主体责任。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后,我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将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形成局党组书记主要负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各责任科室具体负责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

(二)制定整改措施。针对反馈清单中指出的7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局党组认真讨论研究,对每个问题逐一梳理,逐一拿出整改措施,形成《中共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巡察整改“三清单”,明确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要求各责任主体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不回避、不敷衍,确保整改措施一项一项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强化跟踪问效。局党组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履职担责,推动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要求各责任科室按照任务分工,逐项对账销号。局党组多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督促协调解决问题,严肃整改纪律,对巡察反馈涉及的相关人员加强教育引导,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和落实。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严不密,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认真执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组织各分局、科室、事业单位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排查廉政风险点75个,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并形成汇编。局机关纪委对“12345政风热线”反馈的涉及作风建设的线索高度重视,启动核查程序,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对一名工作人员进行“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在局机关、分局和窗口单位11处设立了二维码“行风问题举报信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公众监督。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督促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固定学习日,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2025年开展集体廉政警示教育3次、案件庭审旁听2次、“以案四说”2次、集体廉政谈话1次,班子成员对分管的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谈心谈话49人次,各支部每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形势分析。局机关党委不定期对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形成月度工作简报8期。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局机关党委书记组织各支部书记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就巡察反馈涉及党组织建设的问题进行集中谈话,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谈话。

局机关党委定期到各党支部督促检查“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细化监督内容,形成工作简报,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开展。

3.关于“党组织活动记录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局机关党委书记组织各支部书记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就巡察反馈涉及党组织建设的问题进行集中谈话,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谈话。

8月底,开展党员轮训,提升党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局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组织活动记录集中检查3次,不定期开展抽查,促进党支部活动支部记录规范化,检查情况体现在月度党建工作简报中。

4. 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机关一党支部、机关二党支部已将2023、2024年党员转入、转出情况进行梳理,重新核算党费。经核算,党费收缴无差额。加强党费管理,每月初由支部组织委员核算、党支部书记审核后,规范收取党员党费。

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及组织部门有关规定,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局机关党委已对上半年各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核对,确保党费计算、收缴、上缴规范。

5. 关于“党员底数不清”问题的整改。

机关一党支部、机关三党支部、一分局党支部、三分局党支部已将党员信息台账进行更新,将党支部党员转进、转出情况如实反映在记录簿中,确保党员底数清晰。

局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组织活动记录集中检查3次,不定期开展抽查,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记录工作的日常监督,查看转接记录完整性,准确性,检查情况体现在月度党建工作简报中。

6.关于“收据入账”问题的整改。

2024年2月支动物救助、监测、代养等费用合计5万元,已补开发票。局党组书记组织财务、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就巡察反馈涉及财务和采购的问题进行集中谈话,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谈话。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靖自然资〔2025〕42号),严把支出审核关。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确保支出合法、合理、合规。

7.关于“入账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书记组织财务、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就巡察反馈涉及财务和采购的问题进行集中谈话,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谈话。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靖自然资〔2025〕42号),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采购科室在供货方提交票据后及时履行审批流程,报财务支出。严格执行年度预算计划,当年度的支出绝不占用下一年度预算指标,对票据审批流程结束后已到财务部门的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及时支付。

8.关于“提前支付服务费用” 问题的整改。

按照合同,将南京博地源公司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信息补充摸排费用下阶段资金结算时,扣除多支10%后再行支付。局党组书记组织财务、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就巡察反馈涉及财务和采购的问题进行集中谈话,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第一种形态”谈话。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靖自然资〔2025〕42号),规范财务管理“经办人、科室负责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四级审核制度。强化合同的严肃性,严格审查合同付款条款,按照合同约定条款付款。

9.关于“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深刻剖析顾某案件并举一反三,围绕窗口等重点领域“微腐败”问题,“过筛子”梳理排查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组织各分局、科室、事业单位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动产登记中心制定了《不动产登记全流程廉政风险防范手册》,组织人员填写了不动产登记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个人排查清单,筑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压紧压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制定党组责任清单、党组书记责任清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班子、科室、事业单位、分局签订全面从严治党承诺书,班子成员对分管的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谈心谈话49人次,层层传导压力。对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不间断、不放松的全方位廉政思想教育,2025年开展集体廉政警示教育3次、案件庭审旁听2次、“以案四说”2次、集体廉政谈话1次,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专题廉政教育2次。组织系统全体人员签订“八小时外”廉洁承诺书、涉及中介服务廉洁承诺书。泰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检查窗口1次,分管领导陪群众走流程3次,不动产登记中心分管副主任对窗口每日值班巡查。7月15日,泰州市人大调研窗口以案促改、建章立制情况。

编印了《不动产登记制度汇编》,严格执行窗口人员考核、轮岗等制度,劳务派遣人员不参与不动产审核等关键环节,今年已有12名窗口人员轮岗。自“云审核”施行以来,截止2025年8月底,共办理各类登记业务32959件,无一件超时,当日办结率100%。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置为民服务公告牌,发放常见业务“口袋书”,将承诺办结时间、监督电话等进行公示,发送短信提醒便于流程跟踪,抵押登记、转移登记、预告登记等高频业务办理时限均压缩至0.5个工作日,相关做法成效被《人民日报》(2025年4月15日刊)推荐。推行延时、上门、预约等多元化服务,满足不同时间段群众和企业的办事需求,组织窗口人员分别到养老院、看守所、医院、群众家里,为行动不便、出行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5人次,提供延时服务10余次。

10.关于“违法用地整改进度不快”问题的整改。

召开专题违法用地整改推进会,部署阶段整改任务,分析研究难点堵点。2024年1—8月发现的22宗违法用地,已经全面完成整改。

建立动态巡查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深化“人防+技防”融合,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部门间工作沟通协调,落实共同责任,有效控制新增违法用地发生。2025年,制定印发《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时智能监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向城管、农业农村、民政、属地等部门单位发放工作提醒函、移交函 6个。

11.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书记组织财务、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就巡察反馈涉及财务和采购的问题进行集中谈话,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

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靖自然资〔2025〕41号),细化采购申请、验收、比价各环节要求与标准模板。加强人员培训,围绕新流程规范、风险点防控开展实操教学,提升采购人员依规操作意识与能力。

12.关于“合同履约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时间”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书记组织财务、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就巡察反馈涉及财务和采购的问题进行集中谈话,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

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靖自然资〔2025〕41号),完善采购合同签订内控流程,明确要求合同签订前必查中标通知书,对采购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时间节点依次衔接。在合同审批环节增设时间逻辑校验,完善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签订的审批流程,确保合同管理规范有序。

13.关于“工会会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已发放给非工会会员的服装,已责令相关人员退还相应款项。

制定完善《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福利发放范围、标准和审批流程,严禁超范围支出。建立工会活动参与人员名单审核机制,严格审核工会活动参与人员资格,确保仅工会会员享受福利,并在活动前公示名单,接受监督。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一岗双责”,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理,做到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严格执行党的“六项纪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作风顽疾,开展针对性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建立健全整改长效工作机制。将问题整改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定期复查”机制,实现对整改任务的全过程监督。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效,防止反弹;对需要持续深化的,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分阶段稳步推进;对整改效果不理想的,及时查漏补缺、强化措施,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是推动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问题整改与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围绕耕地保护、空间规划、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效能提升等核心职能,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治理现代化的实际成效。坚持将整改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工作,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将整改与干部队伍建设贯通起来,强化教育管理监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全面提升全系统履职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             


信息来源: 靖江市自然资源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