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公安局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认领通告

发布时间:2024-02-20 10:28 浏览次数:

为规范处置取保候审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规定,靖江市公安局特对以下未领取的保证金进行通告。请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二代身份证、相关法律文书、保证金收取票据原件至靖江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办理手续,再至靖江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领取取保候审保证金。

特此通告。

附件:靖江市公安局取保候审保证金通告认领清单.xls

靖江市公安局

2024年02月20日

信息来源: 靖江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