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公安局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认领通告

发布时间:2024-05-31 17:21 浏览次数:

为规范处置取保候审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规定,靖江市公安局特对以下未领取的保证金进行通告。请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二代身份证、相关法律文书、本人有效银行卡(仅限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至原办案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若本人自行前来不便,可以委托他人持二代身份证、相关法律文书、委托人或本人有效银行卡、委托书至原办案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告。

附件:1.靖江市公安局取保候审保证金通告认领清单

2.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委托书(模板)

靖江市公安局

2024年05月31日



靖江市公安局取保候审保证金通告认领清单.xls

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委托书(模板).doc


信息来源: 靖江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