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能合(靖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作出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索引号: | 014437772/2023-00353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3-03-17 |
文号: | 时效: | 有效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靖江市生祠镇4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靖江市生祠镇三圩村、红英村、涨公村 | 能合(靖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泰州新佳源环保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在靖江市生祠镇三圩村、红英村、涨公村,利用坑塘水面约844.44亩,布置打桩式太阳能发电方阵,选用7600块峰值功率为680Wp的光伏组件、180台直流汇流箱、16台2200kW、4台1100kW箱逆变一体机等,总装机容量40MW,年均发电量5707.64万kWh,从事靖江市生祠镇4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0万元)。 | 1、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环境管理。 2、进一步优化项目布局与景观设计,尽可能保留项目区天然植被,与周围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加强区间及周围绿化,优先选用当地树种,以降低太阳能光电板反射率,减少光污染影响。 3、规范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污水的收集和管理;太阳电池板清洗废水用于周边植物浇洒或绿化,不得外排。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矿物油、废电池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废太阳能电池板统一收集暂存于废物储物间内,由设备生产商回收;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6、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和环保运行台账。 7、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加强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和各项事故监控、应急处理措施。 8、输电线路采用架空方式;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它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运行。如果今后国家或省颁布新的排放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0523-89182220 邮箱:tjx631113@126.com
四、通讯地址:泰州市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靖江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1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