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753218311/2023-00267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应急局 | 发文日期: | 2023-02-03 |
文号: | 时效: |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春节期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狠抓安全监管,强化工作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当前,节前停产停工企业将陆续复产复工,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近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产复工,又值春运返程高峰,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加。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结合正在开展的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安全运营、安全生产,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基础,为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复产复工安全监管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强化重点行业领域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监管工作。危险化学品方面,要组织生产、设备、仓储、电气仪表等专业人员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危化品企业复产前要制定严密的开(停)车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处置防范措施,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要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复产前人人参加培训,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开车。烟花爆竹方面,要进一步严格管控烟花爆竹销售、仓储和燃放,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批发企业要按照各零售经营点的核定量配送烟花爆竹产品,对春节后未销售完、超过平时储存限量的烟花爆竹,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规范的仓储点进行集中存储。船舶修造方面,要做好各类设施设备和现场环境的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停产期间形成的事故隐患,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外来施工队伍和发生变动的人员加强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粉尘涉爆方面,要督促粉尘涉爆企业切实加强复产前作业场所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的监测工作,检查除尘系统以及报警装置是否有效,并做好作业环境的全面清理工作。工贸方面,要对企业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危险品储存装置和厂房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切实加强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道路交通方面,要继续加强春运和城市公交管理,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加强运力调度与疏导,强化应急措施,科学组织车辆分流,采取除冰防滑等安全应急和交通管制措施,引导车辆安全通行。水上交通方面,要加强以防船舶翻沉、防商渔船碰撞为重点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落实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下渡口渡船事故防范措施。建筑施工方面,要加强各类工程和建设项目复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复工安全制度等规定,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有效遏制建筑事故的发生。消防方面,要把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地下建筑等单位场所作为重点,严密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种设备方面,要督促企业认真做好节后复产复工涉及到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检验,防止带病运行。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抓好复产复工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
三、组织开展节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场复产复工,认真组织开展复产复工自查自改工作,严格落实安全复工方案,严格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的岗前培训,严禁盲目复产复工。二是督促企业认真分析复产复工期间各种危险因素,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一旦发生突发情况,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对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督查,严格执行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对检查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切实推动隐患整改。对整改验收后复产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靖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