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靖江市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指导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03 14:01浏览次数:
索引号: 753218311/2023-00260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单位: 靖江市应急局 发文日期: 2023-02-03
文号: 靖应急〔2023〕6号 时效: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规〔2023〕1号)精神,切实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泰应急规〔2022〕1号)、《关于印发泰州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助企纾困解难十五条措施的通知》(泰应急〔2022〕28号)落地落实,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部门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靖江市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指导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靖江市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指导服务月。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月28日。

三、主要内容和分工

(一)开展一次复工提示。向企业发放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醒信,提醒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复工方案,严格新上岗人员、转岗人员的岗前培训,避免盲目复产复工,全面抓紧抓牢抓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责任科室(单位):危化科、基础科、各属地

(二)开展一次安全宣讲。组织市应急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负责人深入企业、面向一线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宣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宣讲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和《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的能力。

责任科室(单位):各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属地

(三)开展一次政策解读。当好市应急局“十五条措施”“七张清单”等系列惠企政策文件的“解说员”,推动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加大“减免责清单”宣传力度,对符合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的情形讲清讲透,促进法律权威与执法温度的有效融合。

责任科室(单位):政策法规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四)开展一次走访回访。对省、市重点在建项目和上市(拟上市)公司进行全覆盖走访,面对面听取企业安全生产意见和建议,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建立清单制度,逐个整改销号并反馈。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实施行政执法事后回访制度,确保2022年度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企业回访率100%。

责任科室(单位):各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桥镇

(五)开展一次信用提醒。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提醒制度,梳理近半年来满足信用修复条件的失信市场主体,及时提醒、指导、帮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重塑信用,确保满足条件企业信用修复率100%,不使企业在资格认定、招标投标、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受影响。

责任科室(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桥镇

(六)开展一次专家会诊。组织对安全生产示范创建企业、中小微企业开展安全“会诊式”检查,帮扶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排查现场安全问题隐患,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责任科室(单位):危化科、基础科、各属地

(七)开展一次“以查代训”。对高危企业复工复产、检维修、特殊作业、试生产活动进行督查检查,对可能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等柔性执法方式,指导帮助企业完成整改。除涉及有限空间和动火作业等特种作业外,原则上不进行行政处罚。

责任科室(单位):危化科、基础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八)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组织企业集中观看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科室(单位):危化科、基础科、应急科

(九)开展一次党建共建。深化党建引领工作机制,开展政企党务业务服务共建对接活动,与基层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建立党员驻厂挂钩联系制度,用真心真情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延伸拓展“靖安心”党建服务品牌。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应急局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指导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各属地、局各科室(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行政指导服务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确保活动组织部署有力、推进落实有效。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各地实际,统筹谋划、科学组织系列指导服务活动。市局“行政指导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将加强督导检查,每周调度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属地开展情况纳入2023年高质量考核范畴。各属地要明确具体牵头领导和联络员,2月8日前将名单报送至市局政策法规科(联系人:范锦筠、89181728)。

(二)注重宣传报道。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深入挖掘并宣传指导服务过程中的典型、亮点做法和特色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靖江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将进行全媒体的宣传推广和多平台的展示,及时报道活动进展和成效,营造强大宣传声势。活动期间,各属地、局各科室(单位)每周向局办公室报送动态类信息不少于1条(联系人:李凯琦、89181706),局办公室每周向泰州市局宣教中心报送动态类信息不少于2条,活动开展情况和信息上报情况将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突出规范高效。市局和属地要加强联动配合,坚持尊重企业主体、不干扰正常经营的原则,分级分类列出指导服务企业名单,确保不重复、不叠加,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要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困难和建议,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给出期限承诺。同时,要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和专家的管理,不得以指导服务的名义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靖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3日

作者: 靖江市应急局
信息来源: 靖江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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