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志高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 01443853X/2022-01004 | 主题分类: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新桥镇 | 发文日期: | 2022-06-09 |
文号: | 时效: |
各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镇(园区)各办、局,各驻镇单位:
经研究决定:
徐志高同志任农村工作局副局长,免去其农村工作局农业助理职务;
赵玉同志任农村工作局副局长,免去其农村工作局农经助理职务;
王春艳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免去其经济发展局经济运行助理(统计助理)职务;
刘滢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黄靖平同志任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免去其经济发展局营商环境副助理职务;
褚靖红同志任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财预副助理职务;
徐盼同志任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财政和资产管理局集中收付副助理职务;
顾兴国同志任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建设局动迁安置助理职务;
朱磊同志任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建设局建设副助理职务;
孙钰同志任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行政审批局审批二科副科长职务;
陈彬同志任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免去其政法和社会事业局民政助理(退役军人事务助理)职务;
于利娟同志任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免去其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卫生健康助理(食药监助理)职务;
冯锦亚同志任政法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
黄强同志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陈培同志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执法一中队(安监中队)中队长,免去其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中队中队长职务;
杨华同志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执法二中队中队长;
朱金龙同志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科科长,免去其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刘静美同志任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免去其行政审批局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李乐同志任农村工作局副局长(副股职);
李高帆同志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副科长;
毛汉文同志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副科长;
蔡艺铭同志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法制科副科长;
刘宇寰同志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执法一中队(安监中队)副中队长;
叶鹏程同志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执法一中队(安监中队)副中队长;
郑晨同志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执法二中队副中队长;
张恒同志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执法三中队副中队长;
李云诗同志任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科长(副股职),免去其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社会保障副助理职务;
朱晨琳同志任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副科长;
丁丹萍同志任行政审批局审批二科副科长;
缪晨阳同志任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科副科长;
免去羊宇锋同志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闻雯同志行政审批局审批一科科长职务;
免去李晓东同志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科科长职务;
免去胡飞同志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助理职务;
免去吴金福同志农村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道连同志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助理职务;
免去范红军同志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金荣同志农村工作局农建助理职务;
免去王亚平同志政法和社会事业局教文体旅助理职务;
免去何运同志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投融资副助理职务;
免去陈霜同志建设局公用事业副助理职务。
靖江市新桥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