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靖江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项具体要求》的通知
索引号: | 753218311/2022-00884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应急局 | 发文日期: | 2022-05-11 |
文号: | 靖安委办〔2022〕22号 | 时效: |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确保全市安全大检查和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安委办梳理了企业需要重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十项具体要求(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传达宣传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复工企业走访、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等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专题教育培训等多种方式,迅速将十项具体要求传达至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提高企业负责人和一线员工知晓率。
二、排查整治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督促企业落实十项具体要求纳入本地区、本领域安全大检查必查内容和重点监管执法内容,注重对企业安全管理层面问题的排查整治,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执法检查到位。市安委办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十项具体要求传达宣传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专项巡查督导。对传达宣传不到位,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中仅有现场隐患,未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和督促整改的,在工作专报中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
靖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靖江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项具体要求
一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亲自推动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每年向职工大会、股东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职工、股东监督。
二是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设置专门安全管理部门、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确保其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应按要求配备安全总监和注册安全工程师。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各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和考核标准,实现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
四是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立足企业实际,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五是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企业应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支出。高危行业应当按照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其他企业应积极投保。
六是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应注重新进员工岗前安全技能培训、在岗员工(特别是行车、叉车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吊装、动火、高处、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人员)经常性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管理知识培训,采取“班前十分钟”“复工第一课”等多种形式,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能力水平。
七是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应严格执行《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发动全员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和闭环整改,完善内部举报奖励制度,激励员工主动排查、报告事故隐患。
八是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管控。企业应加强对吊装、动火、高处、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叉车等机动车辆、行车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和定岗定人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主动向属地政府报备,并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
九是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企业应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十是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值守、巡查制度。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并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巡查制度,出租厂房内存在两家及以上企业(含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应根据企业数量和行业类型统筹协调应急值班、值守、巡查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值班人员要迅速多渠道核查详细情况,按预案要求和规定程序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