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06 16:04浏览次数:
索引号: 753218311/2021-01187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布单位: 靖江市应急局 发文日期: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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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委办〔2021〕70号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当前正处于新冠疫情防控关键期,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从紧从严从实抓好当前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更加坚定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第一要务,把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树牢底线思维、保持清醒头脑,认真履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妥善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条件下的安全生产,做到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市疫情防控大局提供安全保障。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化巩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成效,针对当前高温季节特点和疫情防控的特殊要求,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方面,要突出易燃易爆化工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等危化品使用单位,做好易燃易爆场所雷电防护装置安装和检测工作,严密防范化工企业“三超一抢”、延迟检修带病运行、违规超量储存等带来的风险,严格落实防雷击、防高温、防火防爆、防雨防潮等措施。对因疫情暂停生产的化工企业,要过细做好停工停产过程中的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确保安全。道路交通方面,要持续开展六项专项检查和高速公路安全巡查,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违规运输、带病驾驶等行为,加强疫情防控重要物资、生产生活物资、抢险救灾物资、能源物资等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做好入城体温检测、车辆检查的交通引导,确保安全畅通。船舶修造(拆)方面,要突出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特别是有限空间、动火、大型吊装、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危险作业的现场监护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强化外包队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杜绝违章作业。建筑施工方面,要突出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建筑、危大工程等隐患排查,严格规范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加固等施工行为,严肃查处违法改造装修、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建筑加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等各类涉疫场所房屋建筑安全的检查把关,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允许作为集中安置场所使用。冶金等工贸方面,要突出钢铁、粉尘涉爆、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涉及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重点环节和部位,严格外委外包作业人员活动轨迹、健康状况等安全管控,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负荷生产和抢工期、赶进度的行为。城镇燃气方面,要突出各类涉疫场所、农贸市场、老旧小区、人员密集场所周边的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排查燃气场站、加气站、管网等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大力整治市政燃气管道腐蚀和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泄漏的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居民使用安全“七个一”行动,及时做好燃气报修、事故抢险等工作。消防方面,要深化商场市场、大型综合体、“多合一”、劳动密集型企业、群租房、宾馆饭店、地下空间、学校、文物建筑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治理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进楼入户充电等行为。要全面排查隔离观察点、核酸检测点、定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涉疫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对持续运转的用电和用氧设备、电气线路、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要督查责任单位落实专人检查、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水上交通、油气输送管道、危废固废、电力、文旅、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要深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严格疫情防控条件下安全监管执法。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要及时调整力量,坚持定人定岗,把有限的监管执法资源向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倾斜。要创新监管手段,推行在线审批、数字监管,通过视频调度、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企业生产情况。要通过工业企业风险报告系统、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实现线上监测预警,提高监管效能。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百日执法”行动,聚焦开停车、试生产、特殊作业等重点环节,通过明察暗访、远程视频监控、有奖举报等方式,强化安全监管。对停产企业要加强现场核查,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持续推动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力度,加大对“危险作业罪”典型案例查处并公开曝光。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要加强专项检查督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安全措施落地落实。

、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服务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主动靠前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服务指导工作。要认真研究分析企业在疫情防控条件下可能遇到的风险隐患,采取线上指导、视频培训、专家上门等多种方式,帮助企业有效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对大量使用、贮存酒精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和仓储物流公司,针对其易发生爆燃事故的特点,提供精准安全技术指导。对部分危险化学品企业库存上升带来的安全风险,要加强综合预判,优化生产组织模式,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对疫情期间停车检修的生产企业,要督促指导企业根据工艺设备安全需要和安全生产条件变化情况,制定开停车方案,编制安全措施;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复工开车,要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对因疫情隔离导致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等不在岗的,要督促企业及时调整补充,决不允许安全岗位人员缺位运行,确保安全生产。

、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响应处置。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积极应对、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情况,确保责任不脱节、防控无死角。要密切关注高温、台风、强降水等各类灾害性天气,健全完善部门联合会商研判机制,加强极端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科学研判发展态势,及时启动相应等级预案,果断采取紧急疏散等应急措施。要针对新冠肺炎病毒在密集、封闭场所的高传染特性,进一步完善事故救援、人员安置等各个环节应急预案,落实防疫措施,严防病毒传播。要扎实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科学制定调拨方案,及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遇有突发情况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及时有效、落实到位。



 靖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作者: 靖江市应急局
信息来源: 靖江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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