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本部关于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08 09:48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438222/2021-0078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单位: 靖江市开发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 2021-05-08
文号: 靖开安委办发〔2021〕9号 时效:


各有关部门、沿江各企业:

为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泰州市“保安全、迎华诞”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专项方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开发区本部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开发区本部各生产经营单位。突出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港口物流、船舶修造拆、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今年以来各类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

二、检查重点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及“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同时,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以及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并切实做好防范和整改的跟踪落实。

(一)危化品方面狠抓问题整改和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力推进专项整治深入持久、扎实有效地开展。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停产的企业,做好装置、设施内物料清扫和置换,加强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巡查,确保万无一失。

(二)工贸方面。重点检查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应急演练等落实情况,突出检查冶金、涉炉、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临时用电、危化品使用等重点环节安全管理情况,督促企业细化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确保风险隐患辨得清、管得住、治得好

(三)船舶修造拆方面。要进一步深化“四类作业”(动火、高处、有限空间、起重作业)专项整治,要依法依规深入开展安全环保集中整治,节前要切实消除船舶修拆过程中存在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四)建筑施工方面。要加大对在建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忽视安全生产的错误行为;要认真分析施工企业易发和多发事故的类型、原因及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

(五)港口物流方面。要强化场内车辆运输、船舶靠离泊、特种设备、交叉作业以及重点水域的安全监管,严查严打安全违法行为。

三、检查和督查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29日。沿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将节假日安全值班表和自查自纠隐患统计表(附件1)上报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科室。

(二)各相关部门检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各相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和企业自查中存在的较大及以上隐患全面开展检查、核查,并填好《2021年“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开发区安委办(2号楼1308室)。

(三)领导带队督查,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30日。开发区领导分组带队开展督查检查活动,具体检查安排见《开发区领导带队督查分工表》(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有关部门、沿江各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亲力亲为、真抓实干,全面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业务科室要全员参与,认真组织开展好督查和检查工作。

(二)认真部署,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沿江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真正查清安全生产状况,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除各类事故隐患,保证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健全机制,加强值守各有关部门、沿江各企业要建立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机制。一是要加强“五一”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做到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二是要建立节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齐配足应急救援物资,并适时组织好演练,落实各项条件,有效组织事故施救。三是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对节日期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上报。

 

附件:    1.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附件1.doc

2.“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doc

3.开发区领导“五一”节前带队安全生产督查表附件3.doc

 

 

                                                                                2021年4月26日

 

 抄送:市安委办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办        2021年4月26日印发  



作者: 靖江市开发区管委会
信息来源: 靖江市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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