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发区本部安全生产岁末年初“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4438222/2021-0165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开发区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1-11-18 |
文号: | 靖开安委办发〔2021〕27号 | 时效: |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开发区本部安全生产岁末年初“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15日
抄送:市安委办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印发
开发区本部安全生产岁末年初“百日会战”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泰州市委、市政府和靖江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2022年2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岁末年初“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会战”)。为确保工作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务必整出成效”“两个不放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泰州市委市政府和靖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近期大事要事,紧扣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注重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源头治理,坚决遏制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和有较大影响的事故,确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北京冬奥会期间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以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卫战。
1.危险化学品领域。以危化品生产、存储、运输、废弃全过程监管为重点,聚焦能耗双控、检维修、低温寒潮等带来的安全风险,督促企业研究制定“冬防”方案,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泄漏、防静电、防中毒窒息等安全措施。
2.特种设备领域。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三违”作业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治理。对取证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再教育、再培训;对其他不需要取证操作的特种设备,要督促企业明确专人负责操作,签订安全责任状,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严禁其他人员私自操作特种设备。要在特种设备作业现场设置安全区域,明确专人现场统一指挥和监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违规操作行为。
3.建筑施工领域。以建筑年代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危险房屋和老旧房屋为重点,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严肃查纠违规装修、擅自改扩建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强化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开展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违规压缩工期等非法违规行为。凡是进行建筑施工、厂房建设维修、屋顶修漏等涉及高处作业的,必须提前向属地政府报备,并签订专门的施工安全协议,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严格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4.交通运输领域。全面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各类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措施,集中整治建设工地驻地等人员密集区域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
5.涉炉领域。以防控穿炉、高温金属喷溅等安全风险为重点,深化涉炉企业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涉炉企业“炉长制”和安全生产挂钩联系制度,在涉炉重点企业开展积分动态管理试点工作,推动企业责任落实。
6.消防领域。以“多合一”场所、群租房等为重点,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对企业消防通道占用、堵塞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打通“生命通道”。
7.出租厂房领域。以电气线路老化、泡沫夹芯板建筑、消防设施缺失等安全风险为重点,深化出租厂房安全专项整治。督促租赁双方签订专门的安全协议,明确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的安全责任;建立常态化滚动排查机制,持续排查整治出租厂房安全隐患。
8.船舶修造领域。以登高、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为重点,深入开展外包队伍管理专项整治,对新上岗员工培训制度、外包工队伍管理制度、特殊时段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二)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为目标,打好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阻击战。
1.坚持系统推进。持续开展“亮剑”系列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提升检查的系统性和规范化水平。根据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第94条规定,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根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重点检查企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风险公示、培训及档案等情况;根据《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重点检查企业按照所在行业领域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情况;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重点检查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及实施情况。
2.坚持“铁腕”检查。要聚焦重大风险隐患、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重大违法行为强化督促检查,对不放心、屡教不改、屡查屡犯的企业,以“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监管检查“回头看”。要加大检查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处罚一起,同时强化联合执法、行刑衔接,持续保持行政执法的强大震慑力。
3.坚持宣传引导。要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力度,组织开展检查人员培训,推行一线工作法、说理式检查;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深入企业开展书面(口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测试,督促指导企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以确保专项行动成效为目标,打好组织推进和责任落实攻坚战。
1.迅速部署落实。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全力推进“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实施方案,及时开展动员部署,迅速推进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2.紧盯重点难点。各部门要聚焦重要时段,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要环节,采取蹲点驻守、分片包干等方式开展集中行动,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突出安全隐患,狠抓问题整改,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在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党代会、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等关键时间节点,要集中精干力量,采取超常规措施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3.强化措施保障。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对“百日会战”多样化开展宣传发动,要结合产业结构等特点制度化开展应急演练,要通过召开约谈会等形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及时进行归纳总结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三、结果运用
实行全过程监督、动态化考核,开发区安委办对各部门“百日会战”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联合督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高质量考核内容。对开展不力、事故多发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
请各成员单位认真对照本方案,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11月18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将实施方案报开发区安委办。联系人:陈勤,联系电话:89109316,邮箱:5430562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