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惠民保险保障内容和报案程序
发布时间:
2020-08-18
09:10浏览次数:
索引号: | 753218311/2020-00949 | 主题分类: |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应急局 | 发文日期: | 2020-08-18 09:10:48 |
文号: |
一、保障对象和保障范围
(一)保障对象。靖江市自然灾害惠民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全市户籍居民,以及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人身伤害的非户籍施救人员;全市户籍住房。
(二)基本保障范围。
1、地震、泥石流、滑坡、洪水、海啸、台风(热带风暴)、龙卷风、飑线、暴风、暴雨、崖崩、雷击、冰雹、雪灾、严重冰冻、飞行物或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因上述自然灾害事故抢险救灾等情形所导致的意外伤害身故、残疾及医疗。
2、自然灾害和特定意外事故造成居民住房倒塌或损坏。
二、明确保险报案程序
1、统计损失。出现灾情,以村(居、社区)为单位进行现场统计损失,包括受损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损失情况等。
2、电话报案。以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个人为单位,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市支公司客服电话95519进行保险报案。
3、配合勘查。市应急管理局、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个人配合保险公司勘查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损失确认。
4、证据留存。指导受损人员自行保留损失照片等相关影音资料,重点是损失情况、房屋受损痕迹等信息,照片尽可能全面反映受损情况,避免后期引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