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防御第4号台风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753218311/2020-00947 | 主题分类: |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应急局 | 发文日期: | 2020-08-17 10:04:52 |
文号: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园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据靖江市气象台2020年8月3日18时08分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受今年第4号台风“黑格比”影响,预计4日到5日白天我市大部分地区风力可达6到7级,阵风8到9级。请高度重视,做好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大风天气应对工作。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急行动起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防范和应对大风天气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梳理大风强降水等灾害性天气可能带来的影响,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准备工作,认真排查各类问题和安全隐患,切实做好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市水利部门要加强险工患段隐患排查整改,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市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在建工地、危旧房的巡查检查,加固棚架等临时搭建物,督促建筑工地施工企业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尽量转到避风场所避风,要对深基坑的安全防护、脚手架体系的牢固情况,建筑工地挡墙、排水设施、升降机、吊篮等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防护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监测,做好城市易涝区排水防涝应急准备。市教育、卫健、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重点场所安全。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国省干道沿线设施、水上交通的排查,组织力量及时清除可能倒伏树木等障碍物,及时引导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市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安全防范工作。市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作物、渔业养殖和渔业船舶防灾减灾工作,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加强农业设施防风加固工作,防止农田积涝,减少因恶劣天气带来的灾害损失。市城管部门要加强城市户外广告牌等空中设施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除险加固,防范因大风引起高空坠物伤亡事故。市供电部门要加强供电线路排查,及时清除障碍物,防止因树木等障碍物倒伏引发的跳闸停电事故。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园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储罐、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的排查。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水位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防汛排涝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大风强降水等防范应对工作。
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保持通信联络畅通。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遇有突发情况和险情,要立即报告,科学应对,快速处置。
靖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4日